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业合同纠纷调查报告范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物业合同纠纷调查报告范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物业和业主委员会闹纠纷业主怎么办?
物业公司归房管局物业科管理,可直接去房管局物业科反映,由他们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决定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
物业和业主委员会闹纠纷业主怎么办,纠纷要看是什么纠纷,如果是小区物业合同管理纠纷,是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街道社区居委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起诉到法院诉讼解决,业主最好不参与纠纷事。
开发商不履行前期物业合同,编造理由更换自成立物业公司如何维权?
1、原物业公司只要没有违法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开发商就不能解除该物业服务合同。2、如果开发商执意另行聘请新物业公司入住,原物业公司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原合同合法有效。3、如果整个局面处于焦灼、紧急状态,来不及诉讼,可以商请业主委员会介入支持原物业公司留用。
遇到这样的事情确实闹心,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议你们可以考虑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小区的高度自控管理,如果物业不行,通过法定程序可以炒掉物业。如果你们没有达到成立小区业委会的条件,你们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反应情况,要求解决!
开发的新小区乃是三足鼎立,开发商是老大,物业是老二,业主们是老三,各管理部门一般都是帮老大的。不管对错,老二想不听老大的,老大自然会撤掉老二,现如今老二想自己当家做主只有联合老三稳步前进。
不过前期物业公司不听开发商的话的还真是不多,长远来看取得业主们的支持是最好的办法,开发商终会离去,物业公司和业主终会相守,有个敢于为业主向违法行为说不的物业实乃小区之福,业主之幸。
看提问及介绍,题主应该是原物业公司负责人。按照推测,物业公司员工一般是不会关心这个问题的。只会是物业公司老板或者经理关心这个事。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一个物业公司的老板或者经理,连签订了中标合同都被开发商找借口取消了,都不知道如何找办法解决这个事,却在网上提出这样的提问,说直白一点,这样的老板或经理还真是吃不了这碗饭。你在网上提问,千奇百怪的回答东一句西一样的,你要听谁的?说实话,如果仅仅是这点本事,让其进入小区承接后面对着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恐怕同样没有能力处理好吧。
虽然是答非所问,却也是实话实说。望见谅。
小区竣工后因无业委会,法律规定由开发商负责小区前期物业,开发商有物业企业的可以自营也可以与其他物业企业订立委托物业管理协议。如果协议已经生效,开发商无法定解除合同事由出现,单方单方解除协议属于违约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业合同纠纷调查报告范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业合同纠纷调查报告范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