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补缴物业费属于合同纠纷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补缴物业费属于合同纠纷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缴物业费的业主,是不是在为不缴物业费的业主购买服务?
倘若物业服务到位业主恶意欠费物业就应该起诉催缴呀,如果物业残缺服务,无视业主多次诉求也未于整改,业主为什么还要交费?物业服务因为收缴不到部分物业费降低质量说明物业能力问题,把责任推卸给未交业主根本就是制造业主之间矛盾,业主内讧物业反而撇清了,谁这样认为也是傻了……
本小区业委会刚成立时,一位文化水平不高的女业主说了一个很通俗的比喻:其实小区里就是大家一起凑点钱出来,请来保安保洁打扫公共卫生、当门卫的。
再打一个比喻:小区里的物业服务费,就如同大家一起凑钱来包车外出旅游,按计算每家平摊的费用都完全交足把钱交给旅游公司的时候,可以包一辆带空调的豪华大巴。可是如果有一些人不交钱,交到旅游公司的钱不是当时谈的数额,旅游公司只能改派一辆普通的客车。如果以各种理由不交钱的人更多了,旅游公司收到的钱就更少了,在不取消派车的情况下,就只能派一辆连窗玻璃都没有的破车了,旅行途中还会经常抛锚,停停修修,这样就会让交钱的老实人们鬼火得很。
因此,本小区从业委会成立起就向广大业主传递一个理念:欠费者占有了交费业主购买的服务,并且拉低了交费业主购买的服务质量,实质是侵害了交费者的利益。其核心是:欠费者是寄生在交费业主身上的。
为此,本小区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每年必须在小区里公示欠费者的房号和欠费类别及欠费额,这是交费业主知情权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交费业主行使监督权的方式之一。因为只有这样,交费者才知道是哪些人占有了自己购买的服务,并且拉低了自己购买的服务质量。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公布欠费者名单是天经地义的事。
其实,相似的类比还有很多,比如也可比喻为大家AA制包一桌饭菜,每人的钱都凑够的话,钱交给饭店后,可以上15个菜的大餐。但如果有人不出钱而蹭吃蹭喝,饭店可能只会上10个菜了。这就是欠费者侵占了交费者,损害了交费者的利益。
有的欠费者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挑剔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而以这些理由抗拒交费,其实这是另一个方面的事情,但实质就是一种耍赖的表现。如果不想交费,难道买房的时候不知道要交物业服务费吗?为什么在买房的时候不去选择一处没有物业费的住房购买呢?这就好比大家已经提前知道要AA制凑钱吃饭,已经上菜了,并且吃了一半的饭了,却挑剔说饭菜质量不好,有少数人想跳墙了,这不是一样的道理吗?
当然是给不缴物业费的业主买了服务。如果大家都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早走了,正是因为有一批通情达理的业主在缴物业费,物业公司还能维持小区运转才没有撒出,所说以说欠费的业主享受的是缴费业主购买的服务,粘了缴费业主的光。
不存在,物业公司是盈利企业,最终那一户都短不下物业公司的物业费,本身物业公司就是带走黑恶势力性质的企业,为什么说物业公司带有黑恶势力,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技术含量,谁都能干了,并且投入小利润大。实际上物业费除了一部分用于小区的管理,其他的都是业主孝敬了黑恶势力了,并且政府部门还没地方管。
99年买房,每年1月份交齐一年物业费,不是多么情愿,以为就这规定。后来发现很多邻居们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下降。跟物业交涉,不在乎一月份交齐全年物业费,但是我这种付费方式应该享受最好的服务。所以,至今在小区里享受VIP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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