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做笔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做笔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庭审笔录可以成为民事证据吗?
理论上庭审笔录确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在实践中可能比较麻烦,需要申请审理案件的法院向收藏庭审笔录的法院调取证据。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声明,应允许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庭审笔录。但是实践中绝大多数法院不允许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复制庭审笔录。
当然!
我们有个案件在某中院开庭的时候,对方开庭的时候说: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我们公司的公章是伪造的。
我们就拿出对方在另一起案件中的庭审笔录,该笔录中,对方是承认双方签订过本案中涉及的合同的。我们还拿出对方律师在另一起案件中的辩论意见,也是承认签订过本案中涉及的合同的。
凡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都是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频材料、录音等,庭审笔录算是书证吧。而且庭审笔录,有的是当事人自己说的,有的是委托代理人说的,因为是当庭说的,相对与证人证言来说,效力更高一些。
民事案件中,有不得反言一说,就是对同一事实,不得违反自己之前说的话。这本来就属于诚信的问题,不能为了胜诉,胡说八道。
所以,注意收集对方在其他案件中的庭审笔录,作为对自己有理的证据材料当然是可以的。
另外,就同一案件中的庭审笔录,也可以作为证据,或者作为支持自己的观点,反驳对方观点的证据。
比如一审中对方是如何说的,在二审的时候是可以拿出来的。经常有的案件二审更换了律师,二审律师必须阅读仔细阅读一审案卷,特别是庭审笔录,可以作为自己二审中的一些证据。
总之,庭审笔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可以。
在当年还允许公民代理民事案件的时期,我帮朋友(劳动者)代理一件劳动争议的诉讼案件中,在法院一审时,我就曾特意向法院申请调取劳动仲裁开庭时的庭审笔录。法院给出了批条,叫我们带过去劳动仲裁委复印相关内容,正是这个证据,证明对方承认过的事实……就靠这一点,劳动者一方果断胜诉了。
任何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载体,均可以成为证据,比如书证,物证,电子证据等,以及当事人陈述,而当事人陈述包括在庭外所做的陈述和庭审中所作的陈述。
至于当事人庭审中的陈述则一般反映在庭审笔录,因此,庭审笔录是可以作为民事证据使用。
具体来说,当事人在庭审中的陈述,大致分为对某一事实的自认和否认两种情况。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再举证证明。
上述自认或承认,也体现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我称之为消极自认。即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总之,当事人在庭审中的陈述,只要能证明案件事实,即可作为民事证据使用。
可以作为民事证据。
能证明陈述案件事实的都是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频材料、录音等等,因此庭审笔录属于书证,有些是当事人自己阐述,有些是委托代理人自己说,也有一些是当庭才提交的证据,更具效力。打官司就是比证据,话糙理不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案件走向至关重要。
1、找对案件“突破口”,拿出有力且完整的证据举证,还原清晰的证据链,把自己辩证的逻辑方式传递给法官。
2、开庭前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制作完整的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
3、庭审前,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资料进行详细标记,进行精美排版,辅助法官阅读理解,给其举证清晰的良好印象。
律师可借助律师智慧作业系统律宝,收案时只需在系统中录入案件信息,即可自动生成卷宗,随时在案件中添加证据,一边查阅证据,一边标注,对证据进行命名和分类,选择把已命名的证据分组或表格一键制作证据清单,即可提升证据整理效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做笔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做笔录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