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商品房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引发的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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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属开发商违规,可直接向住建委或相对应的职能部门投诉,要求以不高于备案价格进行销售和签合同。明知很容易被处罚,为什么开发商还敢顶风违规?
一.开发商的流程不严谨,导致价格出现“乌龙”。
有时楼盘一次开盘就是几百成千套房源,制价人员在制定这么多房源时难免会犯迷糊。制价人员由于赶进度或过度自信,不回头检查,走流程时也没人复核就签字了,最终就形成销售价高于备案价的“乌龙”事件了。
二.开发商有意突破备案价“红线”。
这种一般是出现在“牛市”疯抢房的时期。当地政府为了抑制房价的上涨速度,划出各区域相对应的备案价“红线”。高于红线的楼盘不颁发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即使售价高于备案价也有大批客户抢着买。在利益的驱动下,销售价高于备案价就这样产生了。
如果属第一种乌龙的情况,客户很容易找到证据去投诉开发商,比如说对公示的备案价和销售价,认购书或合同的价格进行拍照等;但如开发商是有意突破备案价销售的,客户就很难抓“把柄”了。
开发商会以客户“自愿”的手法进行提价,比如说:“客户另加钱,委托开发商进行装修升级”;或“住宅捆绑车位销售,原价20万车位卖到80万”等等。
目前楼市已降温,客户只看不买甚至连看都不看了,各个楼盘都在手忙脚乱地降价,尤其是在政府高压管控状态下,应该没有楼盘还敢故意以高于备案价的价格销售了,可见属“乌龙”事件的概率会更大些,如协商不成,拿起电话投诉吧。
意思自治。在民事领域,意思自治、诚实守信二原则称为“帝王原则”。适用该原则只有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时,始得更改之。具体到本问,备案价仅是行政管理的需要,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效力强制性规定,因此,应依合同确定价认定价格。
依照我国民法的相关原则。开发商应当是拥有自主定价权的。从宏观上看,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经济以及物价的稳定,会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地区政府也会根据本地的房价调控的原则发布一些规章制度,以市场房价处在可控范围内。
政府从大局考虑,防止房价过高影响民生,主要采取行政手段进行管控,例如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开发商可能面临责令限期整改,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消其开发企业资质、限制其参加土地购置、金融信贷等活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等风险。
各地区允许实际商品房销售价格可以在备案价格的基础上有一定的涨落,超过这个范畴就要承担相应的只能行政责任。
但是在具体的交易中,目前所出台的相关规定大多不属于强制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因此,即便房屋购买合同中的实际价格高于备案价格,也无法导致合同无效。直白的说,价格高了你可以买也可以不买。除非发生了房屋质量严重问题、房屋建设不合规等具体与房屋本身相关重大问题。
感谢邀请!
一般房地产在销售房屋时,必须要到当地房管局做房价报价,也就是所谓的备案价,当然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价格不能高于备案价,当然也不能违背备案价,低价销售。那么购房者如果遇到高于备案价的,作为购房者应怎么办?
1、可到当地房管局监管部门,汇报情况,房管局监管部门会根据你所反应的情况,实地查看销售价格,如确实存在,房管局会根据当地政策对开发商作出相应处罚。
2、开发商有权利对销售价格作出半年调整备案价的权利,根据当地市场、环境因素影响作出适当调整。
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