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买卖合同纠纷共同违约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买卖合同纠纷共同违约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三方买卖合同没有规定中介违约责任怎么起诉中介?
可以请求中介人赔偿。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中介并不是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中介合同事实上是委托合同的一个种类,委托合同是基于信任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信任也是中介合同的基础,就民法典的条文看,中介合同有赔偿责任,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只能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责任仅限于中介人违反了向委托人的如实报告义务。
中介合同仅仅是为了委托双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因此,当中介人违反约定,没有提供中介服务,不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报酬。
人们之所以认为中介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能是混淆了中介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实践中,中介方约定了许多的违约责任,五花八门。民法典对中介事务中常常出现的“防跳单”进行了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笔者认为,中介合同的中介人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约定过重的违约责任,不利于中介业的发展,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实质介入了买卖,其收益也较高,因此约定违约责任是适当的。中介违约完全通过不支付报酬约束中介人,同时民法典也对委托人不诚实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即仍支付报酬;与其相对应的是,请求中介人赔偿也只有一种法定情形,也是违反诚信义务。
和链家签了独家协议卖房由于违约,链家已经起诉我,该如何应对?
什么原因违约的,如果是不卖,可以跟链家谈;如果签了独家协议,在协议约定期限通过别的公司卖掉了,首先看看独家协议期限多长,如果是约定期限后卖掉的,不需承担责任,或者将合同和过户期限约定在协议期之后。如果是链家中介人员带看了,避开中介私下跟买主成交被发现了,对方证据确凿,那就认服务费吧,毕竟中介带看成交一个客户也不容易,做人还是要诚信些
您的这个问题我可以给几点建议
首先,我需要向您确认几个问题:
1、你所签署是VIP协议、还是独家协议,链家是否向你支付了保证金、支付的金额是多少。
2、你所成交的客户,是链家带去的客户吗,还是其他中介带去的客户,亦或者是自己的亲朋好友。
3、和链家所签署的VIP服务,他们是否尽到了VIP服务的职责,另外这份VIP协议只是针对链家一家中介吗。
4、你所签的协议的时间有效期是多久,您的房子是不是已经出具网签。
房产公司为了控制房源,与房东签署了VIP协议。目的一是防止同业把房子卖掉;另外就是防止自己的客户跳单,对公司造成损失。
您需要好好研究一下协议的条款,这个协议的有效时间,VIP服务是否达标,在签署协议时链家是否告知了违约责任。
如果是我链家的客户跳单到你这里,可以考虑让客户与您一起承担一下;如果客户不是来自链家,可以与链家协商解决了,公司开门做生意最怕的就是负面消息,如果这种赔付发生,以后是没有人会签署这种鞋议的。
和链家签了独家协议卖房由于违约,这违约应该是你在其他中介公司把房子卖了,违反了和链家的独家卖房协议,因此被链家起诉。
具体和链家签订的独家卖房协议是什么样的内容,这里不得而知,但链家起诉你,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应该承担这被起诉的责任。
业主为了卖房,和中介公司签订独家委托协议,是二手房交易中常常见到的委托形式,是业主和中介公司在一定时间以内由被委托人独家销售委托人所委托的房源。
在签订独家委托协议的时候,中介公司会向业主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在一定时期内把房子卖出;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卖出,业主将没收中介公司的保证金,终止独家委托协议。
业主和中介公司签订独家委托协议,对于业主来说,有两个好处:
一个好处是中介公司用公司的全部资源为你卖房做出努力,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把房子卖出;
另一个好处是,避免中介公司的恶性竞争,相互压价降低你的房价,保障业主的利益。
签订的委托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公平、公开的情况下签订的,而你又不遵守协议内容,现在被起诉,应该怎么应对呢?这里有两种情形:
①、是否支付保证金
在签订的独家委托协议的时候,如果中介公司已经向你支付了保证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和业主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了约束。
卖房千万不要签独家协议!
卖房千万不要签独家协议!
卖房千万不要签独家协议!
重要的事,说三遍,要记牢!
你的违约,肯定是通过了其他中介将房子卖了,这的确违背了协议,目前建议你:
1.找个律师,咨询独家卖房协议是否合理合法合规
2.如果该协议合理合法合规,建议你主动和链家沟通,补偿一定的费用
3.独家协议中是否有明确写出需要几个点的中介费?如果没有,市场一般在1-2个点的中介费,可以好好协商
4.实在协商不下来,就打官司吧,大不了赔他中介费,反正房子卖了,你手头资金充裕[灵光一闪]
最后再提醒大家,别再傻傻的签独家协议!中介说的再诱人,再美好,都不要签!签了就被动了,只有一家中介可以卖你的房子,他可以大胆压你的价格,还可以雪藏你这套房子等等!卖房子一定要多挂几家中介,有竞争才有动力!
我作为合肥中介,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说说上海吧,因为了解一点,上海那边是禁止独家委托的,因为涉嫌垄断
咱们在说说链家的独家委托协议,仔细阅读仔细品,是倾向于链家本身的,当初签独家委托协议的时候链家会给房主一定的保证金,几百到几千不等,视情况而定,一般在一千块钱左右,签这个合同的房主想必也是看着这个钱吧!
还有独家委托协议里说链家公司投入人力物力推广,我想说链家投资什么人力物力了,在各大群里喊几声独家房源优先推荐,打印机打印几张房源纸发一发,只会做这些工作。
关于起诉你之类的,就让他起诉好了,大可不用担心不用害怕,他起诉你应诉就行了,就用垄断法怼他,目前我遇到很多中介卖了链家的独家房源,链家口口声声说起诉,最后都不了了之了,因为独家委托协议本身就不生效的协议
最后一点就是奉劝各位房主卖房子,你的房子符合市场价格,并且在在售房源中能脱颖而出,中介自然会努力帮你卖房子,你价格高于市场价,任凭你签什么合同,短期内都很难出手。
纯手打,说的比较杂乱,有不理解的可以私聊我
签独家协议的一般是售房意愿比较强的,对中介很信赖的!独家的周期一般是三个月,给业主一定保证金,有的甚至可以签一个月,更多的保证金。
对于二手房,有一句话说得好“没有卖不掉的房子,只看价格到不到位”。中介跟你签独家,一方面是为了守住房源,抢市占,因为有房就有成交,有成交就有业绩;另一方面就是有谈判的权利,对于急切的业主,能够帮客户争取好的成交价,因为如果市场好,也能帮业主守价,避免客户跑到其他中介压价,因为是独家房源。这样都是为了促进成交!
我知道链家的独家就是VIP,会有3000的保证金给到业主。中介不是傻子,不会白白给你钱,会综合评估业主的房子。价格高楼层好户型好的,这样房子会很快卖掉,当然可能独家费用更高,独家周期更短,房子总会在周期内卖掉,他们的钱会收回来。
那么该不该签独家呢?如果你急于出售,你可以不签独家,让更多的中介帮你蓄客,缺点是会被多加中介打扰,会被各种压价!如果心态好,那就该签独家,这样帮你守价,而且避免被更多中介骚扰。
该跟什么公司签独家呢,当然是越大越好,业主不会亏的,而且省心!因为一般业主售房不用交什么税,都是买家承担。如果讲到手价,连中介费都不用付,全部买家承担!
那么独家合不合法呢?不合法!我找到了一份上海链家的独家(VIP)协议,看了下,像链家这么大的公司协议上都没有独家“卖家违约被起诉”这样的规定,只是约定“若卖家的房屋在独家期间在其他中介成交,应提前告知并退回保证金”这样的话,因为它明白独家就是不合法的!对于链家来说,所谓的独家(VIP)其实就是一种约定,其法律效力不大,如果业主不愿意,可以随时撤销对该中介的房屋出售委托!所以一般来说,链家因为独家协议违约起诉的,都是在吓唬你,原则上你是一个不诚信的人,背信弃义在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买卖合同纠纷共同违约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买卖合同纠纷共同违约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