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起诉万能法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起诉万能法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同时签订了两份合同,合同内容不一样,可以申请执行其中对自己有利的一个合同吗?算违约吗?
同时签订的两份合同,合同内容不一样的,合同当事双方应当按合同法规定正确解释合同内容,并按正确解释履行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意思理解发生歧义时,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主要原则:
1、文义解释。以两份合同文义为出发点,合理地解释合同条款。
2、体系解释。把两份合同的全部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予以解释
3、历史解释。斟酌签订合同时的事实和资料加以解释。
4、合同目的。合同内容符合合同目。
5、参照习惯或惯例。
合同当事人认为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履行合同可能发生争议的,应按上述原则理解合同条款,必要时应当向另一方提出异议。自作主张选择有利自已条款履行,另一方认为违约,法院会按合同法规定解释合同争议条款,法官解释可能与自己理解不一致,自己会承担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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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之见:依法只能依‘’生效民事判决‘’确认的那一份合同来‘’申请(强制)执行‘’。
正因为当事人双方针对一桩交易却签订了两份标的只有一个,而权利义务差异很大的两份合同,按照民事权利主体平等丶自主自愿丶平等互利的交易原则,同时,当事双方在民事交易时不得乘人之危丶欺诈丶显示公平。那么,案例中所述‘’两份当事人都亲笔签名的合同‘’,哪一份才是当事人双方都认可的签字按印的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呢?为此,当事人双方不得已通过法院诉讼才有了生效的民事判决才有了文题中的关健提法一一‘’申请执行‘’,这个申请执行,在法律和民事诉讼的语境下,只有在当事人双方执行合同产生异议无法履约的情况下才会通过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丶查明合同签订双方当初签约情况,从而依法确认公平丶自愿丶合法所签订的‘’那一份合同‘’并依法作出民事裁判,且该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都有权依据生效判决向国家强力机关‘’申请执行‘’,而国家强力机关强制执行的依据只有一个,即‘’生效的民事判决‘’确认的‘’那一份合同‘’,而不是提问者认为有利于自己的那一份合同。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可以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一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算违约。
合同是民事主体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签订的协议。
虽然约定的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但没有强制执行力。
首先向对方主张你的权利,要求对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如果对方不履行,你要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应当在对方履行期满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超过三年才起诉,人民法院会受理。但对方若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即判决你败诉。
生效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或公证文书,都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夫妻中的一方与当事人签的合同,能一起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当事人吗?
依据具体实际情况,有时可以共同诉讼。
因为问题中没有说清楚签的是什么类型的合同,我们暂且就假定签的是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或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第七十二条 写道"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如果夫妻一方与当事人签的处置财产的合同处分的是夫妻共有的财产,那么夫妻俩可以作为共同原告起诉当事人。
如果处置财产合同只是处置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原告只能是出借方自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起诉万能法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起诉万能法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