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水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供水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自来水停水期间,因火灾造成的损失,能起诉自来水公司吗?
城市给水工程设计,首要原则是安全供水,从水源取水及水厂内的水泵房,水处理构筑物,供水管网都有安全性攷虑,设备有备用,构筑物及管网设计都有安全系数,电源有双迴路或自备电源,输水管道是双管,城市供水管道基本是环网设计,没有天灾人祸,全系统停水的可能性不大,管道维修都会予警通知,可以用伐门控制局部停水,其他管段都会正常供水,不会影响火灾时消防车的水箱从消火栓补水,作为自來水公司对建筑物的市政消防要求能够满足,所以不存在责任问题,至于高层建筑消防,它自身有设计规范要求,至少要有2小时消火栓用水1小时自动喷淋用水贮水量的消防水池和10分钟初始消防用水的高位水箱,这都与自來水公司旡关,谈不上责任问题,以上都是正常的设计要求,至于小城镇的非正常设计,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分析:停水前,自来水公司会发公告,说明停水原因和期限。在此期间发生火灾,自来水公司不会担责,还包括突发状况导致停水,也没责任。自来水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或超出停水期间,这种情况下有责任,可以协商或起诉,法院会酌情裁决赔偿。
个人觉得不用(在个别极端的情况下,会要承担一点责任)。比如一个人被人捅伤了,救护车送医过程中,遇堵车等情况,导致受害人死亡。责任主要是施暴者的,非救护者。救护方只要尽了自己所能,基本都没责任。自来水公司就是这么角色。正常停水期间无责(肯定有通告什么的),而且一般消防栓没水,都是非自来水方原因,比如物业没开通、设备未报备等等。
能起诉,但诉讼请求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具体分析如下:
起诉的条件、方式
- 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利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时,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 起诉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起诉的积极条件为《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所规定,起诉的消极条件为《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起诉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有明确的被告。
-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当事人起诉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人民法院都不能受理其起诉,第一审普通程序也无法启动。原告的起诉除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外,还应当不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24条所列情形,法院才能受理。
供用水合同
- 一般而言,居民与自来水公司签订的供用水合同是满足居民生活用水,而不涉及火灾用水。
- 根据合同的约定,自来水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水人,即使停水,也不承担责任;
- 即使未事先通知用水人中断供水,造成用水人损失的,因合同没有约定火灾损失,也不应当承担责任;
- 除非供水合同特别约定因停水造成火灾损失承担责任,自来水公司可能承担损失。
本悟空回答涉及的内容
- 是否可以起诉,与是否得到有利的裁决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 法律人面对当事人的提出的不合理起诉要求,应当作出法律上的分析,切记不能因收取费用,而滥用诉权;
- 自来水停水期间,因火灾造成的损失,能够起诉,但不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 仅在与供水公司有特别约定,发生火灾因停水造成的损失由自来水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形下,自来水公司才可能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水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水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审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