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购房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关于购房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互相矛盾,是否会构成霸王条款?
把购房合同与补充协议对比发现,在补充协议里,有一条无论逾期日期是否超过60天,买受人均不可接触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我们来看,同时有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时,一般来说按补充协议的约定条款执行,但是这里就有一个坑了,逾期超过60天,买受人也不能主张解除合同,但是可以得到购房款按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其实啊!在这里来说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开发商付的出,因为这个违约金对于开发商来说,一万块钱一年才365元的利息,比银行贷款划算多了。能交房开发商也不按时履约啊。
我一个朋友也碰到类似的情况,已经逾期一年,还没有交房,也去找开发商协商过。
开发商说的明白,如果不满意,你可以去起诉。
是的,我们可以去起诉,甚至我的律师朋友说,胜诉的几率非常的大,就是司法诉讼及执行结束,有个一年两年也很正常。反正开发商还是在拿你的钱办事情。
而开发商为什么不怕告,开发商有自己的法务,每天也没什么事情可干,正等到你起诉开发商,他好大显身手,不管官司输赢,法务都有补贴可以拿。
而开发商给法务的任务就是“拖”。死命的往后拖时间。
题主遇到的问题具有普遍性。一般贸易合同签订后,一方对合同条款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修改,取得对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以协议条款为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工商管理局与房产管理局联合审核通过的版本,对约定开发商责任的条款是不允许修改的,对减轻开发商责任或加重购房者责任的补充协议,虽然经购房者同时和购房合同签订了,但如果发生购房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会认定补充协议条款无效,以购房合同条款为准。
所以题主签订补充协议,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按照购房合同条款执行。补充协议作为霸王条款无效。
大家如果喜欢我的观点,请参看《老何看点》,谢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购房合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购房合同纠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