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与合同纠纷相关的司法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与合同纠纷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同欺诈与诈骗有什么区别?
每日讲法为您解答,每日讲法是一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合同欺诈与诈骗有什么区别?
在每日讲法看来,合同欺诈与诈骗主要区别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欺诈可能仅需承担民事责任,诈骗罪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合同欺诈一般是指,欺诈人故意将不真实的情况告知他人或者隐瞒应当告知的真实情况,使他人产生误解,从而做出意思表示。
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陈述的是不真实的事实,并且可能导致对方陷入认识错误。但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而使他人陷入认识错误的行为。
(三)被欺诈人因欺诈陷入了认识错误。认识错误是指,对合同的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有误解。一般需要被欺诈人的认识错误,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有因果关系。
(四)被欺诈人因为认识错误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区别主要是适用的领域、规范的秩序、诈骗的手段不同。但是,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原理是一致的。
刑法分则共规定了13个“诈骗”罪名,其中,刑法第266条规定了普通诈骗罪,其他章规定了12种特殊诈骗罪,包括合同诈骗罪。既遂的“诈骗”罪共同的独特的行为过程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 作者认为,就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而言,诈骗与其他非法占有目的的犯罪是对立关系,但贪污罪因法律拟制可能除外,如,诈骗与盗窃罪就是对立关系,构成盗窃罪绝对不构成诈骗罪。司法实践有时认定不清,不能不说令人遗憾。
具体而言,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区别如下:
- 发生的领域不同,普通诈骗罪发生在生活领域;而合同诈骗罪发生在市场领域。作者认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至少一方是市场主体,双方均不是市场主体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 使用的手段不同。之所以被称为合同诈骗罪,顾名思义,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在经济往来过程中,使用了“合同”这一道具。我们认定合同诈骗罪时,不能狭义理解合同形式,应当以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认定,口头、其他形式可以作为“道具”。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民法上的欺诈与刑法上的诈骗罪常常发生规范竞合,也就是说凡是构成诈骗罪的行为都同时构成了民事上的欺诈,但构成民事欺诈却不一定构成犯罪。因为许多民事欺诈只是故意陈述虚伪事实和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并从事民事行为,而并没有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合同欺诈行为,两者有许多共同之处,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都实施了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都是行为人故意作出的,往往会对受欺诈方造成损失;在法律后果上,所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归于消灭。但两者也有区别,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在故意的内容、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方面都是不同的。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诈骗罪不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也适用于合同履行阶段。而合同欺诈仅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
2、主观故意有所不同。
诈骗罪在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资格订立合同、无履行合同能力等而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诱骗对方当事人与之签订或者履行合同,以达到骗取、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在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把订立合同只是作为一种诈骗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钱财的手法。而在一般的合同欺诈中,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法许多情况下并不是以骗取、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例如,一方当事人采取欺骗手法与对方签订合同,将质量次的同种产品充当质量高的产品出售给对方,或者将某种型号的产品充当另一种型号的产品交付给对方等,这种行为是一般合同欺诈行为,而不属于合同诈骗,因为一方当事人虽然实施了欺骗行为,但履行了“合同”,即按“合同”要求交付了全部货物。再如,行为人自己有实际履行能力,也打算履行合同,但为了取得对方信任,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信誉好的他人名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了合同,行为人这种欺诈只是为了达到签订合同、出售自己的货物以换取对方的货款的目的,而不是为了骗取对方的货款,因此,不宜定为合同诈骗。因此,与一般合同欺诈相比,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大。
3、客观后果不同。
合同诈骗罪必须以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而一般合同欺诈并不以此为要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但骗取的财物未到达数额较大的程度,则不以合同诈骗罪论处,而以一般合同欺诈处理。
两者在产生的法律后果上也有区别:诈骗罪中的合同应作为无效合同处理;而一般欺诈中的合同,除了损害国家利益的外,一般作为可撤销的合同对待。
签了合同约定可以调岗,单位就可以随意调岗吗?
签了合同约定可以调岗,单位就可以随意调岗吗?
【职场小龙虾】观点:签了合同可以调岗,但是单位是不能随意调岗的。
此类调岗比较简单,员工和企业同时确认,达成一致意见进行调岗,不存在任何纠纷。
公司法有规定,员工如果不能胜任当前工作的,公司有权进行调岗。这类调岗需要满足3个条件:
条件1:公司需要出具不能胜任当前工作的证据。该证据应明确证明劳动者不能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的工作量。
例子1:合同中约定,确保机器正常运转,每周故障时间小于3个小时,公司调岗就需要出具故障时间大于3小时的证明等。
例子2:同在产线普工,别人每天工作量是100个产品,你只有50个,这个时候企业同样可以要求调岗。
条件2:调整后的岗位要与现任岗位类似,或者说劳动者的能力技能适合新岗位。简单的说,你不让调整研发经理去做销售员,也不能调整研发经理去做业务经理。
条件3:工作地点、时间等不能变化。(以前在哪上班,调岗后就是在哪上班;前岗位是8小时白班,调整后也应是8小时白班)
说在前面的知识点
针对这个问题,首先可以确定的无论有没有约定,公司都不可以随意调岗。
公司的调岗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而且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行,具体如下:
一、调岗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比如说原岗位取消、组织架构调整等等。
二、调岗不能可以针对某个人,或者带有惩罚性的调岗。比如因为某某工作出现了一点失误,为了惩罚这个员工就调到另外的岗位,这样是不行的。
三、调岗不能带有侮辱性。这点是很重要的,以前有些公司想出一些馊主意,把一个部门经理调去打扫卫生,这就属于惩罚性加侮辱性的调岗,肯定违法。
四、调岗还要符合几个前提:
1、不能降工资,这个比较好理解,反正降薪就不行。
2、不能变更工作地点,这里指的是是不能调到其它地方,在公司范围内当然可以。
3、不能变更工作时间,比如本来一直上白班,结果公司调岗够让你上夜班,那这个需要经过员工同意才行。
总之,公司可以合法调岗,但不能随意调岗。随意调岗肯定属于违法行为。
随意是不可能的了,但合同必然会添加一条,如此员工不能胜任此岗位,或者公司有架构调整,可以协商调整岗位。
入了职了,你就如同案板上的肉,厨师要怎么切就怎么切,岗位也基本这样,但一般只要是企业不是成心刁难或者针对你,部门中岗位平级调整很正常,而且是调岗不调薪的。
如果你个人认为企业有针对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并且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意味这你要失业了。(这里提醒一点,在未有仲裁结果前,记得按时上下班打卡,不要给公司以旷工的理由开除你)
虽然签了合同约定可以调岗,但是公司是不能随意调岗的。
一般调岗主要有四种情况:
第一种: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第二种:员工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
第三种: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第四种: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可以就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
而前两种调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进行调岗:
1、 提前跟员工本人协商沟通,并且必须征得员工本人签字同意才行
有资料显示劳动争议案件中近30%是因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引起,员工岗位调整在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比如题主的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岗位,在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是普遍现象。我们来了解一下约定调岗,不能随意调岗的法律,具体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劳动合同有“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或者类似条款,应当理解为双方的真实意思,劳动合同具有约束性,双方都需要遵守。
也就是说单位提前跟你打预防针,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你的岗位,你说好的。在此基础上成交。调整有向上调整,升职加薪大家都没有意见,但是向下调整,降职降薪是大家都不能接受的。
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调整岗位应具备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有一定的关联关系,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销售经理调整到财务主管岗位就不具备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也就是说调岗之后,应该有相应的交接和培训,帮助员工胜任新岗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与合同纠纷相关的司法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与合同纠纷相关的司法解释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