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法院会不会调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法院会不会调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官司已经一年了,我是被告,法院迟迟不判决,我该怎么办?
法院对于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有法律规定的。
正常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个法官审理的案件)为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的案件(法官或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为六个月期限内审结,从立案之日起起算。
当然由于案情复杂,法官比较等情形,可以申请延期,如果案件审理中涉及到鉴定,调解等情况,该期间在审限中可以扣除。
对于目前案件已经快一年了,你可以电话去承办法官那里催催或者问下具体情况。
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案件一审六个月和二审三个月的审限。但很多情况下法院没有办法在规定的审限内审结案件,有的时候是客观原因,有的时候是主观原因。
你可以直接联系案件的主办法官,了解案件未能正常审结的原因。如果是客观原因,建议给予办案机关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我国司法体系也在持续地改进过程中,案件多人员少,业务以外的其他事情也很多,很多法院的法官几乎天天加班,超负荷工作已是常态。而且有的案件情况特殊,事实不清或争议很大,短时间难以做出裁判,当事人对此应当予以理解。但如果不是客观原因,而是法官的主管原因,特别是法官没有任何合法理由没有任何底线地故意拖延,你可以向庭长、主管院长或法院监察机构反映情况。
另外一个角度讲,民事案件中一般是原告作为权利主张者,更希望法院早日做出裁判,被告方对此并不关注,如果法院拖延裁判对你的实体权利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你大可以耐心的等待,让原告方去催促法官。
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很可能是案件的证据对原告不利,而且被告的证据也不能充分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很可能一时无法下判决,也许是在寻找证据,也可能是有其他的影响案件判决的原因。你作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去交涉,要求他们抓紧时间判决,给你一个明确的结论。
我能猜出来。你这个肯定是一审这个应该打他上面的法院问一问,或者去到人大那面问一问,这个案件对你来讲非常有利,不管判原告和被告,判决书都属于违法程序,要是对你不重要情况下,你也不要管。
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可以在调查期间起诉对方吗?
悟空先生:这是不可以的,违反了法定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在调查清楚,所有事实的基础之上,根据我国《刑法》有关条款,全面进行综合分析,依据《刑法》条款,对照调査后的事实,看能否构成刑事犯罪,如构成刑事犯罪,由公安局的预审科,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案件立案后,正在调查过程中,是不能起诉的。因为案的事实还没搞清楚,能否构成刑事犯罪都不知道,用什么去起诉。如果调查结果不够成事犯罪,就不用起诉了,可以按行政处罚法,处理就可以了。谢谢。
你做出了一个自己都认为错误的决定。首先你应该咨询明白或者调查清楚,对方公司是怎样的一种情况,目前就你掌握的事实来看,是不是能构成犯罪。如果不能,还是先走民事诉讼。可是现在你已经选择了报警,而且公安机关正在侦查阶段,那么你就“别无选择”了,只能等到公安机关“确认”事实,有结论后,才能考虑下一步的“民事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先刑事后民事原则时必须遵守的。我们在面对公民的诉求时,因为无法确定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于是好多人都会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如果发现被告的行为是一种犯罪,那么主审法官有责任将案件移交到公安机关,这种情形在融资、集资诈骗等犯罪中较为普遍。如你文中所说,现实生活中也不是个案,说得具体点就是,如果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最后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下发了“撤销案件通知书”,那么你也许错过了“财产保全”的大好时机,因此,建议大家在报警之前,一定要认真咨询专业人士,权衡利弊,详细叙述自己掌握的事实经过,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与招标文件有矛盾,应当怎样处理?
首先确定招标文件是什么。它毕竞是甲方一方写出的规定,那怕它符合法律,当然,它也不敢内容违法,但它绝对代表不了法律。所以,违背了招标文件,不等同于违法。
而合同,是双方协商制定的,按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所签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一旦合同签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所以签定合同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一字一句都不可马虎大意。招标文件有多长?又能包含多少东西?一份合同绝不会照搬招标文件而己。
合同如果有些条款违背了招标文件的初衷,以合同为准。
根据《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不得实质性改变招标文件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法律的规定是很明确的:合同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法律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公开招投标项下的合同并不是仅仅是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的关系,它还可能关系到第三方,如果中标之后双方能协商实质性的改变那还招什么标?第三方有权提出质疑
“在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如果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应该以哪个内容为准结算工程款呢? ”
2019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正式实施,第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即当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且一方当事人请求时,应当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内容为依据结算工程款。
关于您提到的招标文件与合同文件有矛盾时,在回答该问题前,我们必须明白招标文件在法律上的意义。招投标程序就是签订合同的过程,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投标文件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中标人接收中标通知书的那一刻,合同就已经成立了,双方必须按照招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得签订与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所以正常情况下,合同是不可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更不可以与招标文件有矛盾。
但是目前的招投标领域,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有很多,出现矛盾也不足为奇,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区分情况予以处理:如果属于与工程款结算相关的条款,则应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果属于与工程款结算无关的条款,且投标文件也没有响应,则应以合同为准。
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条件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以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为准。
按照招投标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来确定各自权利义务。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文件)的作用是确定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最后做什么,做多少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法律依据。有时候,特别是项目数额较大时,招标单位(采购方)委托招标公司招标时,为了少交一部分招标拥金,招标单位不把所有的采购明细都列入招标文件中,这样标的总额就能降低不少,交付的招标拥金就能下降一些,这种情况时常出现,惯例。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视频证据需要做鉴定吗?
视频证据鉴定,是一方提出视频证据,证明他所主张的事实,对方对视频的真实性提出质证意见,认为视频是伪造的或是经过剪切、拼凑等技术处理,与客观事实不一致。这时为了查明视频真伪,质证的一方,可以申请鉴定。
如果一方提出视频证据,对方只是对关联性、合法性提出质证意见,对真实性没有异议的话,不需要鉴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法院会不会调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法院会不会调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