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同里面提到被告违约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如果开庭法官是否会判被告赔偿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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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从合同层面上分析,违约一般情况下不认为会导致精神损害,所以从法理上也不支持因通常的违约行为要求损害赔偿的请求。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应为双方共同遵守。这是合同的一般法律精神,但是合同并非约定的所有条款都是应当对双方有约束力,可能存在一些无效的条款,也即是说,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整体的效力。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出现在侵权当中,即是承担侵权责任的内容,合同的违约行为不涉及侵权的话,一般要求的是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合同损失等。
实务中也出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当事人只能就其中一种责任提出请求,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则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而请求承担侵权责任,若是造成精神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但是这是基于侵权责任产生的。
综上,合同约定违约条款为精神损失费属于侵权责任法及相关规定调整的范围,不应当在合同条款当中进行约定。事实上相关情况也许并非那么简单,但是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证据规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即使真的存在侵权事实,是否支持该请求,还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范围,法律有明确规定。一般是造成受害人死亡或伤残,且加害人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才会支持这一项赔偿。根据这个规定,结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中这一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视为无效条款。当然开庭时,无论原告是否主张,被告是否同意,法官也不会支持这项赔偿。
仅仅因为违约是不构成精神损失这种说法的,只有在实际意义上对他人给予人格侮辱和攻击以至于让他人产生心理上的痛苦才能构成精神损失,虽然合同上注明违约对方要赔偿精神损失费,但是如果在在庭审中法院是不支持这种有悖于法律的条文的,也就是说这条是不合法的,既然不合法那么法律当然也就不支持。
不会。目前我国的精神抚慰金赔偿仅仅适用于民事侵权范围(如人身损害),合同违约行为约定的精神抚慰金法律不予支持。为什么呢?我觉得有以下几种原因:
1.精神抚慰金的界定无法有统一的鉴定标准,实务中难以界定数额,目前人身侵权类的精神抚慰金一般参照伤残等级或者伤情确定。
2.合同违约行为的精神抚慰金的确定会直接导致市场交易的成本上升、交易减少,违约方的赔偿过高等弊端。
3.合同违约行为可以约定违约金进行惩罚性赔偿,适用精神抚慰金多此一举。
最后提一句,起草合同文本最好让专业法律人士进行起草、审核和修改,不要再闹精神抚慰金条款这样的笑话了。
精神损失费合理吗?什么情况下才能索取精神损失费?
因侵权事件的发生导致当事人受到惊吓、悲伤等极度刺激,精神、心灵层面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以至于影响正常生活工作学习,但这种伤害的尺度不易衡量,所以会有些人说你“胡搅蛮缠”。但法律上精神损失是有赔偿的!
别动不动就问“我能要到精神损失费吗?”
“我和男朋友相处了3年,现在他提出分手,我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我从17岁就和现在的老公在一起了,到现在整整10年了,他现在竟然要和我离婚,他应该给我精神损失费吗?尽管他没钱,但他的父母有钱啊!”
“这个买卖合同,因对方违约,我耗费2年打官司,官司赢了,但我也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劳心费神,我可以向对方要精神损失费吗?”
......
那么,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首先,对于“能不能向对方要精神损失费”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当然能。不过,请听好了,能要是能要,关键是能不能得到的问题。
解决问题的途径无非两种,一是协商,你向对方要精神损失费,对方也同意给,法律当然不干涉。如果你向对方要,对方不同意给,协商不成,而你又强烈地要求对方给,那么,就只能通过第二种途径了,就是法律途径,打官司,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对方是否该支付精神损失费。
那么,法律上,到底哪些情况下可以支持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呢?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以下情况可以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的精神损害赔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