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抵押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屋抵押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开发商恶意把抵押的房子卖给消费者,法院拍卖房子开发商又无力退赔,消费者怎么维权?
抵押的房产要登记,卖给你后也需要进行预告登记的呀,难道你们没有去预告登记?如果没有,那法院拍卖毫无问题,但你可以拿合同去法院起诉合同违约,要求退回房款并要求相应的赔偿责任,用不了侵权责任法,因为你没有房屋的物权,但可以用合同法。
实际上这已经是严肃的法律问题,是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既然是房产,价款自然也不会是较少的。通过欺诈手段从购房者那里获取资金而且数额较大,应该触及了刑法,应该受到刑法追究,应该以诈骗罪处理。如果触及刑法的事态用民法解决,维权难度是非常大的。
因为这种案件表面上被买卖关系、合同纠纷等民事关系所包褁,刑事立案难,不良开发商有空可钻,还能顺利逃避刑法追究,因而丈行其道。这应该是刑法的灰色地带。建议刑侦机关应将此类欺诈行为列为犯罪侦察。
评论区有点搞笑,查册查的不是开发商,而是购房者的名下有几套房。不小心购买到抵押房这个问题时有发生,因为房子在没有过户之前,都是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确实有权进行抵押。然而,目前的机制下,因为监督缺乏,比较难以规避这个问题。说一个我自己的案例,2012年,我家不小心买了一个当地网红盘,次年很多业主才反应过来,全部发现我们进入了抵押盘的圈套。而当时买房的时候,市长有参与作信用背书,登台讲话。后来维权,被维稳办私聊,没办法,全部人都起诉了,而且赢了。你问我结果是啥,那个老板坐牢,判了无期。房子烂尾。被抵押方和业主都没有拿到抵押物。。所以。。尽快起诉吧。。如果对方名下还有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没财产了,也就没办法了
开发商把房子抵押以后再卖给普通购房者的情况时有发生,至于开发商无力退赔消费应该如何维权,老亮觉得要分两种情况来处理。
开发商恶意抵押监管无责任
如果购房者在买房子时完全是被开发商恶意欺骗,而且签订的合同又没有进行备案,即买卖时没有通过任何的监管渠道,监管部门并不知情,这种情况购房者如果想要维权几乎是没啥希望的,因为这时即使你被骗了,开发企业也无力赔付你了。
开发商恶意抵押第三方有过错
自己的房子住了五六年,突然被法院起诉要拍卖自己的房子,这时才知道自己买的房子在购买之前就被抵押了。甚至有很多人是贷款买的房子,而且正在偿还贷款,已经抵押的房子是不能进行出售的,所以这里面一定有些人是有问题的。
这个时候就需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清楚是谁造成了这种结果,造成这种结果的人或者部门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开发商没有能力退赔,这时消费者可以要求追究连带责任人进行退赔。
如果避免买到抵押的房子
现在的信息已经非常透明了,很多城市已经开始对在售的房产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的内容中就有房产是否被抵押一栏,如果在网上查询,老亮也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进行介绍。如果你的城市网上没有开通这个功能你也可以打电话给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买到问题房子要早发现早维权
如果我们买到的房子迟迟不能备案或者迟迟不能办理房证,我们就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不同听信开发企业的一面之词,自己要主动去查找问题所在,做到有问题早日维权,越早维权问题得到解决的可能性就越大。
当然,如果我们能避免买到这类房子才是最好的,如果你读过老亮之前写的专栏“买房攻略”,那么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了。
现在买房一定要擦亮眼睛,开发商也是逼急了乱咬人,百姓维权难,所以开发商只能从买房下手了,现在买房一个要多个心眼,谁摊上这个事儿心理窝火,房子不是一两个钱的事儿,开发商太黑了,他轮死也要拉个垫背的,国家应该出台法律,那个房屋被抵押货法院查封都要公布在网上,叫百姓一目了然,把伤害降到最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抵押合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抵押合同纠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