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上终止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上终止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毁约和违约一样吗?为什么呢?
顾名思义,毁约是把约定毁坏,使约定不存在了。违约仅是违反了相互的约定!行为上,情节上区别很大!
本人遭受了一次毁约的经历,某人将承包的一块地约定无偿让本人经营。本人栽种了5。。。棵杨树,3。。。棵果树。五年后老总将土地连同树木全部收回,便是严重的毁约行为!如果其向本人收取租金,便是违约行为。
毁约与违约不尽相同。
1.二者相同的地方。都是不履行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没有完成。
2.二者不同的地方。违约往往不是故意的,有时存在一方因客观事件导致履行不能,如一方确实无力按照合同约定还清债务等;毁约则是一方故意为之,如合同约定“一方违反第X条约定,合同解除,并须赔偿另一方5万元”,一方直接赔偿5万元给另一方,宣布解除合同,这就是主动毁约。
1、概念不同。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而毁约意思是撕毁共同商定的协议、条约、合同等;2、范围不同。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毁约也不只是定义于格式文本,也体现在口头表现。毁约就是不遵守原签定的所有合同条款。违约是一个法律术语。
我楼下邻居说我扰民跟房东说了,房东跟我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签署租赁合同的目的是保护租客和业主双方的,你可以查看之前签的租房合同里面条款,若业主违约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看合同里面规定的违约金的金额,一般租房的违约金是两个月的租金,万事以和为贵,邻居投诉扰民具体是什么原因呢,如果是因为吵闹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那么可以从自身改正,你在生活中有遇到这种情况吗?你是怎么处理的呢?分享一下你的做法吧?[微笑]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首先回答你的问题,合同期内,你是守约方,房东想跟你解除合同,算房东违约,按合同里规定的违约责任让房东赔偿你的损失。
但在我看来,这个是房东跟租客都不想面临的问题,大家都没有从中得到任何好处,一是关系搞僵了,而是房东要重新找租客,租客要重新去找房子,劳民伤财,两败俱伤。房东不应该因为邻居的一句话而把租客赶走的,毕竟租客跟你才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赶走了这家就能保证下一家不发生同类事件吗?作为房东首先应该了解整个事情的过程,白天发生的还是晚上发生的?偶尔还是经常?上班时间还是节假日?单凭邻居一句莫须有的罪名把租客赶走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作为租客,相对于房东来说算是弱势群体,毕竟是租了别人的房子,主动权在别人手里,是不是有扰民现象,也要检讨一下自己,否则人家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投诉你。
而作为投诉他人的邻居,有没有考虑过你的投诉是否合理,前面有说到,扰民是发生在什么时间段,如果是在夜里经常喝酒大声说话,或者经常吵架,那是有理由投诉的,如果是节假日或者休息时间装修声音特别大的是可以投诉的,但是有些情况你就要自己掂量掂量了,比如你是上夜班的,白天睡觉,别人吵到你,是因为你自己的问题,或者别人家里白天小孩弹钢琴唱歌等情况,你的投诉就有点过份了。楼下跳广场舞的大妈你投诉一下试试?
有句话叫远亲不如近邻,工作压力大,回家想有个安静的休息环境是很正常,但是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维权意识大家都懂,能够协调解决的尽量不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否则彼此都为了维护自己的一点小权利搞得精疲力尽就得不偿失了。
你在生活中有遇到这种情况吗?你是怎么处理的呢?分享一下你的做法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上终止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上终止合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