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起诉股东答辩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起诉股东答辩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发生股权纠纷,在诉讼时该如何进行举证?
首先,股权纠纷同样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定。
其次,股权纠纷也是如此。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考虑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等情况,来进行综合考虑。
希望可以帮到你
股权纠纷,目前已成为公司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现就你提到的该类诉讼涉及的管辖及举证问题,回答如下:
一、股权纠纷是公司股东在公司运营中,通过行使股权而引发股权争议的案件。在最高法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股权纠纷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案由,而是包括股东出资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与股权有关纠纷的大致归类。
二、股权纠纷,其中涉及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纠纷,需要起诉到法院解决时,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该类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首先,地域管辖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因涉及公司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即主要办事机构所在的的法院管辖。其次,级别管辖问题。如果股权转让的额度较大,还应当依据各级法院关于涉案标的额额度的划分,确定由所在地域的那一级法院管辖。如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基层法院管辖;超过3000万元,不足3亿元的,由中级法院管辖。根据以上这两点,就能定下到哪个法院起诉了。
三、法院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股权纠纷,也需要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按规定,原告方因股权纠纷到在立案时,需要提交公司章程、股权证明书、公司股权注册登记、股权转让协议及履行情况等证据;被告提交答辩状时,也需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需要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在规定的举证期以内将全部证据归类、编订目录后,交给办案人员,以便案件庭审的有序进行。
综上可见,股权纠纷,特别是股权转让纠纷,有其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的特点,应根据该类案件的特点,依法选择管辖的法院,并按着规定的期限向受理案件的法院及时、适当举证。
股东出资后,通过民间借贷提起诉讼,法院并予以了支持,作为公司如何处理?
这个问题您描述的不够准确,他是民间借贷的案由进行的起诉是吧?法院予以支持的是什么?是支持他的这个案由,还是法院已经有了判决,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所以得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支持他的案由即按他的案由立案的话没有多大关系,只要答辩及开庭过程中拿出出资入股的书面凭证,证明是出资关系即可。
二,如果是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的话,就需要公司补充他出资目的是入股的证据,然后上诉即可
股权出资和借贷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法律后果明显不同。因为没有看到具体的案件材料,没有办法对法律关系的认定作出我个人的评判。从程序角度而言,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诉过程中,应注意搜集你方认为系股权出资而非借贷的证据材料。鉴于这个问题的相对专业性,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办理,不要想当然!!!
估计案情是这样的:双方签了投资协议或合伙协议一类似乎是投资的文件,但是,公司并没有把投资者登记为公司的股东,因为双方的真实意思也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出资。而且还可能,公司支付过利息,或者约定了投资的固定收益。
如果是上述情况,法院判决属于民间借贷是对的。最高人民法院早有规定,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要根据法院查明的真实法律关系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可以说,法院要根据查明的双方之间的真实权利义务,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民间借贷和股东出资在法律上的区别:
1、民间借贷约定固定的利息或收益,股东投资不会做此约定。
2、股东投资,需要将股东登记到公司章程中,并在工商登记部门做登记,民间借贷则不会做这项工作。
3、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比如参加每年定期的股东会议,通过公司财务报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参与公司分红。民间借贷的出借方不会享有这些权利。
4、民间借贷的出借方无需对公司的亏损承担责任,也就是无论公司是否亏损,公司都要根据约定还钱,而股东则要以其投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实务中,有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案例,既然法院已经判决认定双方不是投资关系,而是借贷关系,肯定有法律上的道理。
二,如果其他股东认为是投资关系,在一审判决生效前,应提起上诉。
三,这个问题非常专业,应提供资料面对面咨询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起诉股东答辩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起诉股东答辩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