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解除后法院怎么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解除后法院怎么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欠我合同款,起诉法院审理的时候,这个公司注销了我该怎么办?
这个就比较麻烦了。对于你而言,有以下途径可以解决:查阅清算资料,看公司有无进行清算,若没有清算,可以追究公司发起人的责任。若进行清算,看有无利润分配,若有,可要求分钱股东承担责任。
对于公司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即不存在了,因此不能再以公司为主体进行诉讼。
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利无法保护。一般而言,建议您区分情况:如果该公司申请了破产,您可以作为债权人申请加入破产清算环节保障您的权利。如果公司没有进行破产清算,您可以以股东或者发起人为对象,提起诉讼。当然,如果公司在注销时,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时,确定了债务承担主体,您也可以直接以此起诉。
第一、看公司是注销了,还是被吊销营业执照了
如果仅仅是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你还可以起诉公司还款;
如果公司注销了,那你要调出公司清算的协议来,看看公司是如果进行清算的,有没有通知债权人,有没有履行通知的合法的手续。如果没有,或者手续不合法,你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是在法院进行审理的时候,才发现公司被注销了吗?这是不正常的。
因为法院立案的时候,会审查诉讼主体的资格,公司注销就不再有诉讼主体的资格了,这个审查也不应该通过的。
如果确实是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公司被注销了,那就是问题了,你是债权人,他们清算应该依法通知你申报债权的。
建议你先搞清楚具体情况,再行分析。
谢谢邀请。
首先,你提出的这个问题相对笼统,法院审理分为一审、二审等阶段。
其次,这种问题系司法实践中的高发问题,一般情况下,对方公司注销是为了逃避承担清偿责任。办理注销登记之时,公司股东为了“合法地”快速注销,一般会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清算报告。但实际上为了达到逃避责任的效果,这些清算报告通常都是虚假的。此时需要去登记机关核实该清算报告,如果该清算报告中载明的剩余财产金额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时,不论公司注销是发生在一审还是二审阶段,均可以直接将诉讼主体变更为公司股东,要求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即便是在执行阶段,也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申请变更、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在公司剩余财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但是,如果清算报告中载明的剩余财产远远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债权,那么此时的问题就相对复杂。此时就存在两个法律关系需要审理,一是基础的欠款纠纷,二是股东不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纠纷。如果公司注销发生在一审阶段,债权人可以直接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追究股东不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责任。法院可以直接就变更后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如果公司注销发生在二审阶段,债权人在变更诉讼请求时,法院需要考虑公司股东的审级利益,如果公司股东同意就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于二审中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直接审理。但如果公司股东不同意,二审法院只能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合同期满解除合同,可要求经济补偿吗?
谢谢邀请!
首先需要给您明确一个概念,合同期满就不叫解除合同了;只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才叫做解除,解除合同可以由一方提起,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但单方提起都是有风险的,需要注意,尤其是企业的单方提起,基本上都有一些风险。
劳动法中有多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不恰当的理由通知员工,解除合同;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各种非法定理由。
2.企业认为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又能证明员工不胜任的,经过转岗或者培训,仍然不能胜任的。解除合同是可以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生病过了医疗期仍然无法参加工作的,也不能由企业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合同期满,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员工要求续签合同,而企业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知道以上您符合那种情况。
如果仅仅是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了,你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相信大家都知道吧,满一年一个月。
另外还需要说一点,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话,不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希望以上对你有点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解除后法院怎么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解除后法院怎么办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