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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的大学专业课老师两年旷课18周,投诉无门,该怎么办?
谢邀~两年旷课18周,相当于一个学期的课了,一般情况下,老师旷课学校内部会作教学事故处理,不会拖延这么多课,建议您先到学校了解一下实际情况再做决定。
不知道你坐标哪里,我所在的省份,有平台可以投诉,也有人受理,学生和家长都可以通过平台投诉老师或者学校的问题,学校的领导老师也比较在意这个,毕竟教育厅处理的,对各个院校的考核,这个也占据很大比例,直接影响以后的教育资源是否往该院校倾斜。
可以上网查一下了解一下,当地的教育厅或者教育局,一般都有电话。
另外如果真的要投诉,一定要留存好证据,这种事情关系一个老师的前途,不可能空口白牙就去处理。
这种情况,看是学校不太正规吧!老师缺怎么多课估计年纪和学校都已经了解情况了!学生作为弱势方,无论怎么处理,都已经受到了伤害,大学时光非常珍贵转眼即逝,目前最重要的是减少损失,积极想办法补救一下!
首先,要以群体的形式,如学生会或年纪集体向学校甚至当地教育局,提出诉求:保证此老师不得再次缺课或者尽快更换老师!并对缺席的课制定出补课时间!
其次,大学是一个学术殿堂,课余时间非常丰富,学习成长不仅仅是在课堂内,课外学习也非常重要。学生要利用课余时间,把拉下的专业课自学补上,不懂的问题请教下其他老师!努力把老师缺课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这样的事发生在大学里,简直让人不可思议,高度怀疑这个学校正规吗?还有校长和教务主任都干什么去了,负责领导就没有人监督管理吗?可以全班同学和班主任一起反应一下,人多关注度高些,不知道事件的真实性,个人觉得不太可能发生的事。
看到这个问题,我第一反应是你孩子上的是哪所大学?如果你所说情况属实,老师旷课18周校方也没有安排别的老师来顶替,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是不是那位老师家中出了什么事,或是他本人出了事,一时走不开,要不然,好端端一个老师,不会旷课长达18周哦!正规学校不会发生这种奇葩的事情。
假如那老师是因为生病了,不能上课,不得已请了长假,这也是人之常情。一般情况下,为了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这时校方会立即安排另一位老师去承当他的课程。如果校方这时没有做出类似的做法,那是校方主要领导的过失,你要投诉的话,应该是领导而不是那位老师。
时间不等人,可怜的是孩子的青春学业就这样被耽误了。
你们有必要走程序,组织家委、学生代表与校方走进行协商或摊牌了 ,如此举不行,就立即向上级领导教育部举报投诉维权。
作为律师,在你执业中,遇到的最有感触的案件是什么?
首先声明一点,我不是律师,只是一名司法民工而已,我说一下我遇到的最有感触的案件。
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子,从一审的卷宗看案件很简单,有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签字摁手印,开庭笔录也没有什么疑问,对这个事实都认可,一审判决房屋正常过户,卖房谢谢办理过户手续。
一审判决后被告忽然上诉了,理由是当初买卖合同是假的。卖房七十多岁在电话里一把鼻涕一把泪,说一辈子就攒下一个房子,不能就这样给了别人…………
本来很简单的案子,在没有提供新证据的情况下这个案子就维持了,卖房说合同是假的,具体怎么假也没说,又没有新证据,还是70多岁的老年人,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决定走一趟,去弄清到底怎么回事。
做了三个小时的客车,把双方安排到了县法院的审判庭进行二审调查,卖房叙述的时候说了一句当时向原告借钱了,我感觉好像抓到了什么,开始顺着线索往下捋。
我问有没有证据,他说当时银行汇款的,我让他去银行调流水,发现汇款时间和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时间系同一天。
经过查证,重新确定了案件事实,对方是一个当地拆迁办工作人员,介绍给原告,并签订协议,没钱还就履行房屋买卖协议。
这就是一个真借贷假买卖的案件,案件直接改判。改判后也没有申诉。
一个小小的案件事实,就有可能决定案件的走向,我想无论是律师还是死法民工,都应该尽职尽责,切不可在自己的案件上让当事人流下冤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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