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顾问知名刑事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顾问知名刑事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律师、民事律师和刑辩律师有什么区别?
刑事律师和刑辩律师这个分类个人认为不妥。刑事辩护是刑事案件律师众多业务中的一种而已。民事律师就是代理除刑事案件以外的民事案件。
个人始终认为这样的区分是很粗略的。传统的、普通的案件,有律师执业证的执业律师都能做,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个细分领域也在不断的考验着律师的水平。我认为,传统的万精油式律师将逐渐被淘汰,而专业化律师才是大势所趋。我反对SirJanzen说“离婚律师、拆迁律师、辩护律师”是忽悠人的,因为目前确实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和律所在打造专业化、精品化的团队。以我们成都为例,有家只代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有著名的只代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律所,上海有专门代理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律所。敢称自己是离婚律师,刑事案件律师的,那必然也是以扎实的实战经验(代理过大量同类案件)和深厚的理论研究为背景的。你要知道,一旦贴上标签以后,对律师是有利也有弊的,你说你自己是刑事案件律师,那么我有其他民事案子我就不会找你。这样专业化、精品化的律师事务所还不多,但这样的律师团队挺多,尤其是大型律师事务所,首先律师人数多,资源丰富,整合资源的速度也够快。
刑事律师是指专门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其具体业务有:为刑事案件被告人进行辩护、申诉;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等。
刑辩律师是指专门为刑事案件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律师。其业务是刑事律师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事律师是专门在民事诉讼中为原告或被告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其具体业务主要有:代理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或被告出庭参与诉讼活动、代理原告或被告上诉,代理原告执行等。
民事律师与刑事律师及刑辩律师的区别:一是执业范围不同,前者的业务范围只限于民事诉讼领域,后两者业务范围主要在刑事领域,有时也涉及民事领域。如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代理就属民事范畴。二是服务的对象不同。前者的服务对象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后者的服务对象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2021年为什么有些刑事案件不建议请律师呢?律师的作用大不大?
民典法生效后,刑事公诉案件在法院开审前检察和法院巳考慮原告,被告的提交证据,律法执行而协商好判決内容,正式开审除非有新证据,否則巳不用律師申訴辩解,走遍程序便判决,一般除赔偿金可提上诉,其它如判決结果不满除非有重大证据推翻便有可能批准上诉,否則是要服从判決。
所以律師角色有了变化,至於案件中律師角色多用於文件往來,协调维护雇主权益,所以有否用律師对案件结果影响很少了,雇不雇用看财力是否聘用得起。
首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所以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其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是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可以提出较同类案件或法定刑低的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亦会采纳,同是对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适用速裁程序,减少被告人因诉讼程序带来的煎熬及顾虑。
综上,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或亲人朋友间的犯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行认罪认罚,不请律师,主要考虑的可能是为了减轻家庭负担,省一笔律师费吧。
二、关于“律师作用大不大”的问题。
由于我国刑事法律、刑事政策及司法机关的实际做法,往往侧重于打击犯罪,轻于人权保护,加上国家对律师行使权利的保障措施及途径不完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胜诉率非常低等原因,导致人们认为在刑事案件中请律师的作用不大。但我认为在刑事案件中还是有必要请律师的,毕竟请了律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益维护还是有一定作用的,尽管请了律师未必达到当事人或亲属的期望值。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刑事侦查阶段不得请非律师作为辩护人,连亲属也不可以,而且犯罪嫌疑人不得与家属见面,因此,请了律师的话,律师则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
第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同时,我国律师法第二条也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律师的基本职责及辩护律师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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