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法院如何执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法院如何执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值100万,欠了10万外债后房子会被强制执行吗?应该怎么办?
肯定会的,即使唯一住房现在都一定会给卖掉,卖掉的钱优先还给有抵押权的人一般是银行,然后再还给债权人,如果不够还法院一般留5到8年租金给你。剩下债务继续还。如果拍卖房还完所有债务有剩就退给你。
如果你一家人仅此一处住房,法院执行时是要考虑的,但也可能拍卖掉大房子还债后让你换个小一些的房子或地段差一些的,这种情况下您还是设法还债为好,因为法院拍卖的房子极少有溢价成交的,一般都低于评估值,对您是个损失。
第一,你的债权人有没有起诉?有没有做诉前财产保全?如果没有,尽快跟债权人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尽量保全财产。
第二,如果确实没有其他还款渠道,可以用房子做抵押做循环贷款,如果按房子的评估值的百分之六十算,怎么也可以贷出来三四十万,拿出一部分还欠款,剩余部分可以做生意或其它。
第三,如果房产已经被人保全,请尽快协商,借钱把债务换上,尽量不要让银行走拍卖,那样损失很大。不如你自己卖房子还债,还能剩下很大一笔现金。
房子对一个家庭来说是最重要的财产了,法院对家庭所住房子的强制执行时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考虑该房产是不是债务人的合法财产,有没有共有人,债务是否属于家庭共同债务的条件后才能决定是否能强制执行。二是考虑该房产是不是家庭的唯一住房,如果不是唯一住房的话,法院一般就要通过拍卖方式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是家庭的唯一住房的话,那么就要考虑属不属于别墅等豪宅或人均面积等情况,也就是说如果欠债不还仍然住豪宅,那对债主来说肯定是不公平的,所以法院仍然会强制执行。只有在该房产即是家庭的唯一住房又符合当地一般家庭的住房条件,并且强制执行后就可能让债务人及家人流落街头的情况下,法院才不会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必须采取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执行局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很多,总体来说包括对被执行人的人身采取的措施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所采取的措施。
对被执行人的人身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限制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对被执行人进行失信惩戒以及司法拘留三种。其中限制高消费和失信惩戒主要是通过对被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或者行为进行限制的方式,比如禁止被执行人购买高铁票和飞机票。而司法拘留主要是对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最高可达十五天。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会被送往拘留所,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包括冻结、扣划以及拍卖变卖等。比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执行法官可以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直接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冻结超过十五天的异议期后就可以直接将冻结的钱扣划到人民法院的执行款专户,然后发还给申请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执行法官还可以对房产进行拍卖,这种房子就是法拍房。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类型不同,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法官对每个案件所采取的执行措施也不尽相同。要说到必须采取的执行措施,根据最高院的要求,如果有存款可以执行就涉及到冻结和扣划。如果没有存款只有不动产和机动车,那么就会涉及到查封、扣押,拍卖和变卖。如果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会被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符合条件的还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儿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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