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后房产纠纷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后房产纠纷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两人离婚房产如何处理?
您好!
这种情况下,双方只能继续共有房产,与办理离婚手续关系不大。
这个房子是夫妻双方父母出资,不管这个房子购买是双方婚前还是婚后、房产证上登记谁的名字,均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那么,双方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只有三种方式:
- 一种方式是协议。看双方共同意见,一致了,按照一致的来。
- 一种方式是诉讼。例如,谁都想把房子单独过户到自己名下,起了争执,这时候就需要靠法院判决。而判决中,往往也会先走一遍调解,让双方协商;不成的,又会有两种方式:要么法院判一个结果,要么夫妻双方竞价、价高者得。
但是,按照题主描述,只能有一个结论:继续共有。原因是:
双方均没有钱把对方的份额“买”下来;在双方均无明显过错情况下,法院也不会把房子单独判给一方。因此,除非一方自愿放弃、全给对方,否则,只能共有。
这是房产分割的结论。
如果双方铁定心要离婚,那么,这个结论并不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接受这个结果,写一份离婚协议,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不接受这个结果,绕一道去打官司,最终还得再绕回来同样的结论,拿到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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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您好,《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物权法对于原物与孳息之间的关系及孳息的取得原则,自然孳息采用所有权主义及用益物权主义,法定孳息采用协商及交易习惯原则。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的重要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次明确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离婚时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说明如下:
1.夫妻一方私自将房子租借导致的胶葛
2.夫妻一方私自将房子出卖导致的胶葛
3.夫妻两边婚后出资获得产权证,离婚的时分怎么切割导致的胶葛
4.婚前一方悉数出资婚后获得房本,离婚的时分是不是归于共有产业导致的胶葛
5.婚前一方付出全款,并在婚前获得了房本,离婚的时分怎么分配导致的胶葛
6.夫妻一方婚前经过典当借款购房,获得了房产证,婚后一起还贷,离婚后怎么切割导致的胶葛
7.夫妻一方婚前付出了有些房款,婚后获得房产证,婚后两边一起还贷的房子,离婚的时分怎么切割导致的胶葛
8.婚前一方爸爸妈妈租借采购的房子,(婚前获得的房本、婚后获得的房本)离婚的时分怎么切割导致的胶葛
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想离婚,该如何分割房产?
您好!
基本的结论是:房产证上登记了夫妻二人的名字,二人均有产权,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分割的。
但是因为房产获取的时间、获取方式、登记方式上有区别,所以具体分割的份额多少也有差别。分两种情况回答一下:各自份额的判定,离婚之后的分割方式。
各自份额的判定
1. 从获取时间上,是婚内购房
(1)婚内夫妻二人用婚内财产购买
这种情况判断最简单。这种情况下,无论登记的是谁的名字,除非特别约定(例如,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房子均作为夫妻二人共同财产。在没有标注份额的情况下,因此房产属于“共同共有”,夫妻二人各一半儿。
(2)婚内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
这种情况下,有两个关键点:
一是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个人财产包括了个人婚前财产、个人的父母赠与给单方的财产。在购买的时候如果直接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或者购买时登记单方名字随后又加了对方名字,无论哪种情况,在分割房产的时候,首先靠双方协议,一般来讲,未出资方占有的份额会少。协商不成,通过法院判决决定。
谢邀。
提问的应该女方。那么现在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了,你想分割房产,虽然房产证上是2个人的名字,但是可能你这名字是后加的。或者房子是对方婚前财产。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就不会提这个问题了。
现在对于题主来说想分割房产恐怕有难度。由于你没有提供具体房产的信息,只就份额未划分提了句,所以我的回答只是站在猜测的立场上了,如果不对,那也没办法。
假设1;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于婚前全款购买,你在房产证的名字是婚后加的,只要男方父母能够提供买房的资金是他们所出的银行证明,男方再补签一个借条,那么女方离婚就不能分割房产。(这在北京的法院有过判决案例,有银行资金证明就行。借条后补都没有关系)。
假设2;男方婚前独自全款购房,婚后加名,虽未划分具体份额,一般来说视同男方赠予你一半面积,离婚可分割这房产一半面积对应的利益。一般都是双方协议不成去法院的,但是在法院实际判决此类离婚案件中女方分割的房产占比都是小部分(也有判决一家一半的)。原因就是现在的房价居高不下,房产价值突出。并且女方在加名成为房产共有人不久就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未免有瓜田李下嫌疑。这时就看男女双方哪个请的律师厉害了。
以上都是猜测。难免有错误。希望题主就具体事宜说清楚,我们回答问题时也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帮你提供解决参考方案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后房产纠纷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后房产纠纷离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