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结婚后房产纠纷案例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结婚后房产纠纷案例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子净身出户只为挽留出轨妻子,结果非常尴尬,怎么回事?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俗话常说:至亲至远是夫妻。夫妻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现实,好的时候怎么都好,不好的时候比仇人还要恨之入骨。这时重感情的一方肯定要吃亏,理性的一方只会在经济、物质方面动脑筋,毕竟现实面前,感情不值钱!就比如下面这起纠纷,重感情的男方败得一塌糊涂!
2020年6月11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媒体讲述一起特别的纠纷。据了解,男子小韩和女子小武都是安徽人。二人在老家经人介绍相识,至今已结婚11年了。二人开始肯定是幸福过的。一起来上海打工,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上海贷款买房。一眨眼到了2020年。这时贷款每月只需还1200元了。
按理说他们的日子应该越过越好了,可二人的感情却出了问题。小韩和小武双双出轨。这时二人都想离婚。小韩当时很痛快地答应“净身出户”!不仅不要房子和车子,还要独自抚养儿子,另外每月还要给小武600元房贷。这种不利己的条件为什么要答应呢?老实的小韩自有一套理解。
小韩认为,妻子出轨只是一时的生理需要,以后她还会跟自己复婚。而且结婚11年来,妻子为这个家操劳,都没出去旅游过。他希望离婚后的小武可以找到年轻时的自己,同时有享受新生活的“底气”。然而事实让小韩傻眼了。据小韩透露,二人离婚时,妻子信誓旦旦说她跟出轨对象王某分了。结果现在二人不仅没分,小王还住进小韩买的房子里。
婚后卖房,房产证是妻子名,妻子擅自签了卖房合同,丈夫怎么维权?
很高兴能回答你的提问。
一、问题分析:
结婚后卖房,是否为结婚前购买,或者领取结婚证后购买。
答:如果是领取结婚证后购房,不管是写男方还是女方名字,都是夫妻双方共同婚后财产。和写谁的名字没有多大关系,就算是写的女方名字,在法律意义上男方也是这个房产合法拥有人。
2、婚前买房房款是否为双方共同出房款。
如果是未领取结婚证之前已购买房屋,房款为女方出款,并能出示相应缴纳房款证明或收据,女方享有这个房子的权利,如果是男方和女方权利同样,房子变卖后,一方享有升值后的差价补偿。(也就是卖房时比之前购买贵了,挣差价了,双方都享有差价的分配)。
3、女方私自卖房,是否已触碰法律。
婚后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不考虑法律层次。变卖一方都应告诉对方,何况双方是夫妻,除非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房产纠纷。不得已走到法律程序,针对此情况,女方已经触碰法律。
4、是否婚前购房已签署购房公证。
婚前购房双方已签署公证,此房子以后归女方,和男方没有任何瓜葛。类似于正式的通过法律公证的文件。
你好,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该房产的产权到底是归哪一方所有。根据你所说的描述,只是说明了该房产登记在妻子一人名下,那么首先要看这个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如果该房产是妻子婚前所购买,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应当归妻子所有,所以妻子是有权进行处分的。
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婚后购买,只不过登记在了妻子一方名下,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时候,该房产即使只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进行出售的话,必须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是不得擅自进行出售的。
如果一方进行了出售,另一方配偶是有权确认该买卖行为无效的。但是是否能够顺利的要回房屋,要看买方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如果买方对此并不知情,而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且办理的过户手续,那么这个房屋是很难要回的,如果另一方配偶要追究擅自出售的责任,只能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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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结婚后房产纠纷案例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结婚后房产纠纷案例有哪些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