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房产纠纷法院判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房产纠纷法院判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一审不服判决,二审会怎么判?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所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婚前的合法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拥有,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正如楼主所提,离婚后分割财产诉讼一审不服判决,你上诉了,二审会怎么判的这个问题。当然是要讲事实,讲证据,在法律上能够成立,依法说事,才能给你正确回答的。
一般来说,对于民事诉讼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在夫妻共同财产上,法院的裁决是不会存在错误的。要有错的话,就是离婚的双方混淆了婚前的个人财产,一方又拿不出证据,把个人财产变成了共同拥有的财产,谁也说不清,法院才会这么判的。
你不服法院一审分割财产的判决,肯定是你对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没有保留证据。比如说,婚前首付买房的证据,以及其他个人婚前财产的证据。对方混水摸鱼,把个人婚前的财产变成了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你才会不服一审裁决的。
要想得到二审分割财产的公正裁决,不服判决的一方就要负举证的责任。你只有找出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些财产是属于你的,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法院能够采信,才能得到二审的公正裁决。
被告人离婚房产在女方名下,女方不承担责任,能否执行女方名下房产?
被告人已离婚,离婚时房产归女方所有。诉讼中已经申请保全女方名下房产。法院判决女方不承担责任。能否执行女方名下房产?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需要搞清楚。1.本案是否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被告人实施涉嫌犯罪行为的时间和离婚时间。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将被告人前妻列为共同被告或列为第三人?
如果被告人离婚在前,涉嫌犯罪在后,他们离婚不是为了转移财产逃避民事赔偿责任,那么法院判决结果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也就不能执被告人前妻名下的房产。
如果在时间顺序上被告人的离婚有转移财产逃避民事赔偿责任之嫌疑,且已将其前妻列为本案当事人进行诉讼,那就有可能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被告人是因什么原因被告,如果是因为债务纠纷,所欠的债务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虽然你们离婚了,房产在女方的名下,但还有偿还的义务。如果是离婚后的债务,女方没有义务去为对方还债。
法海一粟认为,女方名下的房产不能被强制执行。
1、法院已经判决女方不承担责任。从题目所提供的内容来看,法院判决女方不承担责任。既然女方不承担责任,女方名下的房产就不应当被强制执行。
2、女方名下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从题目所提供的事实来看,女方与男方已经离婚,而房产又登记在女方名下,因此,基本可以断定该房产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既然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而女方对于男方债务又不承担责任。因此,女方名下的房产就不应当被强制执行。
3、如果要执行女方名下房产,必须证明,他们离婚的目的就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恶意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有这样的证据,则可以请求确认其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否则,女方名下房产不能被强制执行。
4、债权人应当未雨绸缪。债权人在与夫妻一方发生债务关系时,如果债权人希望其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应当事先要求女方对债务关系予以确认,即所谓“共签债务,共同偿还”的方法。如果债权人不要求女方“共签”的,那么,法律有理由认为债权人已经放弃了要求女方承担责任的权利。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房产纠纷法院判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房产纠纷法院判决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