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起诉是必须到被告管辖的法院吗?
管辖法院需要结案案件的案由、类型、法律规定等因素综合予以认定,并非必须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法院起诉,不仅能够节省诉讼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取得最佳的诉讼利益。
例如比较典型的民间借贷案件,既可以选择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去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如果是起诉债务人还钱,合同履行地是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一般是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我们代理民间借贷案件多是选择在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例如交通事故案件,既可以去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也可以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这里的被告不仅包括侵权人,还包括保险公司住所地法院,原告可以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起诉。
例如不动产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地法院专属管辖。
最后,对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还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好管辖法院。可以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一家法院管辖,一旦发生纠纷,一般只能去双方约定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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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是。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诉讼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原告也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这些特殊情况具体包括哪些呢?通过《民事诉讼法》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我们可以发现,存在以下九种情况:
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四种情形: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信息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上述四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五种情形:
(一)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也即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到哪个法院起诉要看因什么引起的,拿民事纠纷来说,如果双方有约定发生纠纷某个法院有管辖权的话就要从其约定,若没有约定的话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向不动产纠纷、继承遗产纠纷等要到专属法院去起诉。如果有疑问的话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21条-35条,上面有详细的规定。
起诉一个人不是必须到那人当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起诉一个人的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商品房问题去哪投诉?
解答商品房质量在哪投诉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办法:
(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关于购房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建议您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进行解决:
(1)协商解决。协商就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
(2)调解解决。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4)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不知道其他的地方是不是这样,在武汉的话
商品房问题可以找以下几个部门:
1,商品房买卖纠纷可以向房管局里的开发科反映,
2,商品房质量纠纷可以向建设局里面的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3,商品房的合同纠纷或者涉及到的虚假宣传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当然,所有的问题最好还是先和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下来再向相关的政府监督部门反映,反映效果不好的话,还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大笑]
(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您是购买了新房,出事了首先第一个就是找开发商,因为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的,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买到的房子质量有问题在投诉也没有结果后要通过法律维权,就应该找律师来提供协助。
再或者您也可以打12315去消费者投诉热线解决[大笑]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
作为普通的一名消费者,购房本来就是人生中比较重要的事情,如果遇到商品房问题确实是比较揪心的。
如果您遇到的是商品房质量问题,可以按以下步骤执行。
【1】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去找开发商,如果问题不大,先礼后兵,大家可以坐下协商,好好沟通。毕竟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沟通。开发商跟购房者签订合同,有着直接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生产商和销售商,要对商品房质量承担质量责任。开发商要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向合同约定责任单位索赔。
【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方案不满意,购房者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购房者可以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房屋进行质量问题鉴定,其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赔偿依据。
【3】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建议起诉开发商。
以上的建议希望能帮到您。
预祝您早日解决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