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庭房产纠纷保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家庭房产纠纷保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被执行人欠我钱,房产被他人保全,该如何主张权利?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债权人是否对该债权参与了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所以,债权人如果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抵押的话,那么该房产只能让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只有等其他抵押权人清偿完债务之后,假如该房产拍卖后的价格在偿还完其他债权人之后,还有剩余,才会分配给不具有抵押权的这些债权人。
但是,这些债权人要想获得财产的话,也得提前向法院申请财产分配,申请财产分配的前提是必须有合法的法律依据,例如,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所以如果想要让自己的债权尽快清偿话,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拿到判决书之后再及时去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到债权的分配当中,只有这样才能尽快的拿到自己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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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告人没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你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申请人民法院对被告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只有房产一处,还被其他法院查封.扣押,这种情况下你就没有提前受偿权了,只有先由查封的法院对房产进行拍卖后,拍卖的款项先给付申请查封的当事人,如果申请查封的当事人受偿完后,有剩余的钱款,你才能受偿,不足部分,还得找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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