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院房产纠纷如何执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院房产纠纷如何执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遗产继承法院判决后未执行,后期房屋升值,可以要求按照升值后的价格执行吗?
这个完全可以,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比如像借款.合同.继承等案件,审理完毕后要制作调解书或判决书,调解书或判决书上面都要有履行的标的,执行的标的用我们通俗的语言就是金钱数额,当然这只是“标的”的一个方面。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后要作出调解书或判决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遇到有不动产的,要经过评估,拍卖,最后得到的款项,按标的额发还申请执行人。具体到本案,如果当事人继承的房屋,无论房屋价格升值了多少,都与继承的标的无关,因为维一的继承标的物就是房屋,如果是多人继承纠纷,人民法院也要对该房屋进行依法评估,拍卖,最后将实际拍卖款按照比例交付给各个申请执行人。
执行案件评估费必须缴吗?
诚谢邀请,这个问题我没有官方答案。因为我没有跟法院打过交道。不过我觉得执行案件中的评估费用如果真的有评估这一项服务的话,肯定是必须缴的嘛!等价交换么~无论是谁,只要付出了就有收取费用的权利的。这个是看被服务的对象认可不认可他这个服务的问题。
评估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但一般需要申请执行人垫付,否则评估机构不会向你出具评估报告。
在我们办理执行案件过程当中,除了执行立案的费用不用申请执行人垫付,其他的费用如评估费、保全费等等费用一般都需要申请人先行垫付,后期从执行款中予以扣除。
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土地等进行评估时,一般评估机构会先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评估,当需要出评估报告时,评估公司的人员就开始向申请执行人索要评估费,否则他们不会向你出具评估报告,如果没有评估报告,那么你就无法进行拍卖程序。
因此,很多申请执行人为了早日实现债权,基本都会先支付评估费,笔者所带的执行案件,也基本都是申请人先行垫付的评估费,同时评估费也不是个小数目,根据评估价值的标的按比例收取。执行案件风险较大,而且变现的时间较长,人家评估公司为了挣钱,自然会让申请人先垫付,保障自己的利益。
这种情况每个法院操作都不一样,最高法院也没有具体的详细操作要求,在执行阶段,往往法院先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这个费用暂时没有给付的,拍卖完之后,把评估费扣下支付给评估机构,当然算作是被执行人支出的费用。
谢谢邀请!评估费一般都是需要先行缴纳的,法院在执行阶段处理房屋等财产时,无法确定准确的价值,这时候需要委托专门的机构进行评估等,这样对当事人双方是相对比较公平的。法院会在评估结束后执行时将这一部分费用扣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院房产纠纷如何执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院房产纠纷如何执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