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人自称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老人自称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去都世了,没有立遗嘱,怎么把房产证信息变更到自己名下?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这种情况还是挺多的,老人去世后,忙于处理后事,或者对房产并没有什么纠纷,也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了许多年以后,等到用到房产证时,才发现没有办过户手续。基于法律的解释为您提供如下建议:
1、首先明确下老人的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需要过户的也就仅仅是房产一半共有产权的部分。
2、明确下该老人有几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上述均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排名不分先后,所以,按照没有遗嘱继承的话,是平均分配的,当然,如果能有遗嘱,原则上要遵从遗嘱,除非遗嘱本身有问题,或者遗嘱的分配有剥夺他人财产等问题。
3、需要明确过户到谁的名下,根据继承人的罗列,是不是需要将该房产或者该房产的一半过户到那么多继承人的名下,需要那么多人共同共有,必然会产生,登记在谁的名下,谁放弃,还是谁折算多少现金后不再参与登记。
4、明确了过户给谁的问题后,其他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要出具放弃继承权声明,如果有的房产局要求必须公证,此部分环节还需要公证后方可认可效力,当然,从法律上来说,公证不是必须的,但是我们的很多部门,总是怀疑这个那个,仅仅认可公证书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这也是当下的社会常态。
5、携带上述的材料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总之,律师推荐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去法院走个法律程序,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会一次性解决诸多问题,最省事便捷。
需要证明你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这样才能保证房产证信息变更到你自己的名下。第一顺位继承人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种情况下属于子女合法继承遗产。
需要办理手续准备的相关资料:
你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你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居委会开证明;证明你家庭里主要成员的情况(如是否为独生子女等)。
原房产所有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
老人都不在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留下的房产就是他们的遗产,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就行。在实践中,操作程序如下:
1、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兄弟姐妹,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册一起到公证处,准备好老人的死亡证明(销户的派出所开)、房产证、土地证、亲属关系证明(死者身前单位出具)、公证处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公证处申办继承权公证。
2、办理完继承权公证,取得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可,等几天就可以拿到新的房产证了。
3、如果兄弟姐妹中有人不愿意要这个房子,可以出具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由其他人共同继承,一般继承的份额都是均等的;
4、为了办理手续方便,可以由1个人继承下来,后期将房子处理了分割售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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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您好,如果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还健在的话,独生子女一般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不健在的话,那么一般来说,独生子女可以全部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一、法定继承人遗产房过户。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继承人应该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到 公证处 进行公证,如果被继承人未成年,或者身体处于亚健康的情况下,需要由监护人全程陪同办理。
2、假如 继承权 是通过法院判决的,在办理过户的时候,还需要带上判决书和协助书一同 公证 才行。
3、在拿到公证委托书之后,就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了。过程中需要缴纳的费用比较少,只要登记费、印花税、 公证费 即可,因为现在的继承法规定,房产证满两年的,在集成的时候可以享受 契税 的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以这种方式过户的,之后就不能在进行二次交易,否则就要承担巨额的个人所得税。
二、遗嘱继承人遗产房过户
1、遗嘱继承需要被继承人省钱将遗嘱拿到公证处公证过才行,否则没有办法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在办理遗嘱遗产过户的时候,继承人需要携带公证过的遗嘱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2、办理公证后,就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了。过程比法定继承要复杂一些,首先要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根据房屋面积缴纳契税、登记费、印花税以及公证费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公证费是按照房屋总结来计费的,如果费用不足200元,也要按照200元来收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人自称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人自称房产纠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