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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欠银行钱,妻子有严重抑郁症,唯一的房产会被执行吗?
这个问题,我前面已经有类似的答案。见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826225664736100621/?origin_source=user_profile_trends_tab
你说的语焉不详,也不知因何欠银行钱?这里我再搬运一点,我是律师出身,代理过类似的官司。
你问的问题牵涉到两个法律概念:1、夫妻共同债务;2、执行房产
先说第一个,夫妻共同债务。法律明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所有的收入都是共有的;同理,家庭所有的债务也是共有的,都是夫妻共同的债务。我说的是原则,但也有例外,有些债务即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是个人债务,比如: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这里就需要弄明白你前夫欠银行的钱是因为什么?如果是如上述个人胡闹胡搞,那这就属于个人债务;如果你前夫是做生意做投资,老婆也知情,赚了钱也是全家享用,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
再说执行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欠银行的钱必须要还,银行可不是慈善机构,呆账坏账率影响着行长的政绩考评,决定着官帽子的。通常银行都会和法院执行局保持着良好的社交,嘿嘿,你懂的。法院执行局就会查封被告房产、强行撬锁进行评估、马上送拍卖公司等待拍卖。唯一一套也能拍卖!银行只要在外面租套小房子,付一、两年的房租,再把你前夫和老婆塞进去,就结了。
但是你前夫家庭还有个小小的特殊情况,就是老婆抑郁症,也不知道抑郁到什么地步,如果是天天寻死觅活的、上吊跳楼的,法院也怕,基层法院的民事判决,与其说是秉公执法,倒不如说是和谐第一。我见过一些,查封被告唯一一套房产、家里有八、九十岁的老人和三、四岁的小孩都来法官对峙,法官怕了,执行有风险,矛盾激化了就违背了和谐社会的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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