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土地纠纷房产纠纷区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土地纠纷房产纠纷区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集体土地上的拆迁纠纷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吗?
谢邀,您好,根据以往的经验,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纠纷是否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需要对集体土地上的拆迁纠纷进行具体化分析,一般而言,下列几种集体土地上拆迁纠纷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1.被拆迁者和政府因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而产生的纠纷;2.被拆迁者家庭内部因拆迁补偿款分配、继承而产生的纠纷;3.被拆迁者因不满政府强拆而产生的纠纷等等。
如果您有集体土地上的拆迁纠纷,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您提前做好诉讼准备工作,比如法院受理案件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去法院等等。根据我的经验,要想通过诉讼争取理想中的补偿款,诉讼请求至为关键,最好请专业律师帮您分析确定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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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非常宽泛,除了禁止性规定之外(比如像土地确权前置等),都是法院的受理范围,集体土地拆迁涉及赔偿问题,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
但是近些年出现在一些地方法院受制于地方政府的影响,把涉及拆迁的案件定位敏感案件不予受理,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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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集体土地上的拆迁纠纷时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的,但是要分什么诉讼,如果存在纠纷的对方是政府部门机关的话,要走行政诉讼,如果仅仅是和拆迁公司一类的个人间的纠纷的话,要走民事诉讼,涉及刑事问题,可以走刑事诉讼,因此在提起诉讼前要先搞清楚,到底是属于什么诉讼,也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比较稳妥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请确认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双方的主体(部分地区由可能存在委托拆迁公司签订拆迁合同)。
1.如果是属于政府拆迁,则为政府拆迁协议纠纷,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如果拆迁协议签订主体是村委会或者其他单位,则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宽泛地说,法院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社会上的一般管理规则是先行政,后法律。行政有个管理权限问题,越权或者认为处理不当可以申诉法院。理论上讲法大于权,受不受理看理解。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土地补偿款是什么?和土地管理法中说的土地补偿费用有区别吗?
在农村土地征收中,《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补偿费用,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三部分组成。笔者的回答,一为澄清谬误,二想借此机会,为关心关注土地征收的相关人士简要科普一下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事宜。
一、第一项土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时的一项补偿费用,其实质是国家对农民集体在被征用的土地上长期投工、投资的补偿,是按土地征收面积(实测面积)进行计算的。由于地区及地类的不现,各地补偿的标准不一,比如笔者所在的补偿标准是每亩16000元。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要先行扣减用于征地群众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等所需的公益金,剩余部分才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比如,笔者所在地,土地补偿费的80%用于缴纳被征地人员的社保,剩余的20%才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被征地社)。
二、第二项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指在征收土地时,用以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比如,笔者所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每人应安置人口36000元。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根据不同年龄段确定,未满16周岁的,全额支付给个人;16周岁及以上的,扣除参加社保人员其个人缴纳部分后,剩余部分支付给个人,参加社保人员其个人缴纳部分为应缴纳费用总额的50%。
三、第三项土地补偿费用——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由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即集体的)、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以外他人所有(即个人的)两部分组成。不少地方已经实行的是综合定额补偿,即对地面上的构(附)着物不作据实清理,根据征地的面积进行补偿,但补偿给个人部分的需据实清理按规定计算补偿款。综合定额的总额减去应支付给个人的部分,才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收入。集体部分的处置分配,需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村民自治的相关规定拟定、通过补偿分配方案,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报所在地镇街备案后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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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现实中农民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和《土地管理法》中说的土地补偿费是一回事。根据法律规定,对集体土地的征收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制定了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一般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一般二到三年更新一次,原则上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也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来制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纠纷房产纠纷区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土地纠纷房产纠纷区别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