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处理房产纠纷的法律依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处理房产纠纷的法律依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买卖因疫情发生纠纷损失谁承担?
这个房屋买卖涉及垫资,用于提前结清房屋原有贷款,买卖双方与垫资方约定的很详细。只是大家没有预料到疫情的不可抗拒情况。只能三方协商,特别是垫资方,希望垫资方酌情减免,产生的费用当然也是在约定的基础上协商一下。
这个损失从法律上来说,该卖方自己承担。原因:1、卖方借钱垫资,是为了自己卖房。2、卖方同意买方贷款,并配合做手续,那就是认可了买方的付款方式。3、银行放款时间本身就不受买卖双方控制,都是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贷款合同,或中介合同都有这条)4、退1万步说,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疫情发生的合同违约责任,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算违约。
不好意思,上面回答是没看你的补充协议。看了之后,确认不需要承担。因为第7条款明确的是你贷款审批不通过的前提下需要承担的责任。现在贷款审批通过了,那这条就不存在了,也就没意义了。
拆迁时,有争议的房屋,要分给对方一份吗?为什么?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政府会根据规划对于棚户区、郊区等进行拆迁,不过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也经常会遇到动迁房屋产权等存在争议的情况,那么有争议的房子动迁时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有争议的房子比如说房屋产权人存在纠纷,那么相关部门也需按照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法进行补偿并给予公告;不会因为房产存在争议而不征收动迁房屋或少给予补偿款;一般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会在房产纠纷解决后给予房屋产权人安置补偿。
据齐家网专家介绍,动迁房屋如果存在纠纷,当事人双方可在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调解下进行自愿协商,解决纠纷;或者当事人双方可向当地仲裁机构依法申请仲裁;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不服,大家还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动迁房纠纷如果在拆迁规定期限内无法解决,那么拆迁方提出的拆迁补偿方案需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拆迁方才可进行拆迁。除此之外,在房屋拆迁前,拆迁部门还需对有纠纷的动迁房进行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很多人对于房屋征收补偿等方面都不太了解,具体的详细大家可咨询当地房屋拆迁办工作人员。如果对于房屋征收补偿等方面觉得不合理,大家也可依法通过仲裁机构、依法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的!
拆迁的时候,如果是有争议的房子,拆迁公司是不会去拆你的房子的,他们会等你产权清晰后才敢拆的,你在拆迁前可以去公证处,进行晰产的,还有把现有的正确进行保全取证的,这样为后面的的拆迁赔款争议做好留证的,所以说,如果你觉得即将要拆迁的房子存在争议的,就可以按照上面所说的步骤去争取的!
拆迁公司不会拆你的房子,要等到你们产权归属弄清后才会拆,并且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正式实施以前,拆迁人还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即对拆迁过程中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证明一切法律行为或者事件的证据,依法收集、保管和固定,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从最初的递件到最后答复申请人,总共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拆迁是发生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即房屋所有人之间的关系,拆迁补偿是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的补偿。因此,确定房屋的产权人是拆迁补偿的前提,也是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要求。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房屋的拆迁人并不能明确,比如房屋处在诉讼中、房屋没有产权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等情况。
拆迁人在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时,既要保证拆迁的进度,又要兼顾实际产权人的合法利益。因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该条款对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作了特别的规定:首先,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对于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应该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
其次,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还要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然后才能实施拆迁。最后,拆迁正式实施以前,拆迁人还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即对拆迁过程中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证明一切法律行为或者事件的证据,依法收集、保管和固定,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处理房产纠纷的法律依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处理房产纠纷的法律依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