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财产保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财产保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拆迁房屋怎么做财产保全?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申请人
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三、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申请财产保全的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财产保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财产保全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