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补偿证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补偿证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张玉环就是真凶,但是苦于证据不足,平白得了几百万补偿,还有什么办法可想吗?
任何事情都不会平白无故,张玉环能否得到国家几百万的赔偿,需要司法部门根据法律作出裁决,决不是随意起诉就能获得,这一数额也是律师个人的看法而已,尚未得到官宣。
如果警察实在无法找出确凿证据,证明张玉环就是杀人凶手,就无法判定他的罪行,那么他若能拿到几百万的赔偿,也是正常的。
当然他无罪释放,并不等于他就能够完全摆脱嫌疑,毕竟人在做,天在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而杀害邻居那两个孩子的真凶,至今还没有找到。那么,这个案件不能算了结,相信公安机关还会继续追查下去。
时间已过20几年,以现在的侦查技术来看,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还能发现有效的线索,从而找到真凶。
只要真凶一日未能伏法,人心依然惶惶,作为死者家属心头的那份不甘心与愤慨,必定此生难以消除。作为国家公安机关绝不可能由此轻易结案,目前只能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案子搁起。
如果张玉环是真凶,那也要找到能证明他真凶的证据,如果找不到,一样定不了他的罪行。如果有一天,真的能证明他是真凶,相信国家赔偿的这几百万赔偿金依然会追回来。
所以,绝不可能平白无故得了几百万赔偿金,假如他不是真凶,他付出了26年的青春,付出了26年的人生自由,得到这几百万也是应得的。
法律是公正的,是讲究证据的,我们一定要相信司法机关的判定!
法律越来越文明了,疑罪从无。没有如果是,只要如果不是就不是。讲究的是证据,要办的是死案即绝对的证据证明其犯罪,否则就是无罪。
如今对犯罪嫌疑人只能是嫌疑,不能是罪犯。如果找不到认定嫌犯就是罪犯的确凿证据就不能判定他有罪。当然也并没有判定他不是罪犯。只是说不能判定他是罪犯。
我们应该相信正义只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公安早晚会逮住真凶!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首先从法律讲,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只要是证据不足,又是刑讯逼供,就不能认定张玉环是凶手。因为没有抓到真凶,只能认为他可能是嫌疑人,但是不能适用刑法。关押25年把一个正常人都人生都毁掉了,确实需要补偿。只要没有切实证据证明他是真凶,那他就是被冤枉的,无可厚非。如果以后确实找到证据了就是他干的,再判也是正常。不要眼馋补偿款,换做是你自己也会追偿的。更何况他是死里逃生,如果当时执行死刑了,连翻案的机会都没有了,何谈补偿!
这是现代司法的胜利,是社会文明的进步,是政府敢于勇于承担责任的体现!
普通人承认自己的错误尚且不容易,何况是政府和法院?政府和法院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勇于为自己的错误负责,才是这个事情的根本!我们要正确认识,不要死盯着当年的错误不放。
但在没有确定真凶之前,他是无罪的,但不能认定他就是无辜的。可以同情他,甚至可以敬仰他,但不能传颂他。
他坚决申诉还有一种有可能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警方的结论不对!只要申诉了肯重审,就一定能翻案成功!
一个经常从事体力活的成年男子,对两个那么小的孩子动手,还需要借助麻绳?岂不是多此一举?还有就算用麻袋抛尸也不可能大白天去做。
从这里来看逻辑上就不对,所以过程一定不是警方当时的结论那样。只是当时的司法程序有口供就可以结案,有了口供按惯例自然就没有再细致下去。
最大的可能是其它人动手了,他及时制止并发生了争执,他手上的伤就这么来的。动手的人能力不足,必须借助于麻绳并准备了麻袋,但因为他的及时制止而没有用上。至于麻绳和麻袋很大可能当天就烧掉了,所以只能找到同款的,实际上用过的本来就不存在了。
当时也确实放了那两个孩子,没想到这两个孩子因为惊吓过度而过于慌张自己掉进水塘里。(两个孩子跑过是有目击证人的,一个小女孩的证词)
这是一场悲剧,但当时是无法说清楚的,他也必须维护动过手的人。然后后面的事,大家都看到了。
我们再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被冤,那么多年他最恨的人会是谁?他出狱后会完全不提缉拿真凶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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