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房产纠纷上诉一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民事房产纠纷上诉一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事案一二审都赢了而且生效了,对方申请再审是向二审法院申请的,这样是不是不对?
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而且就再审的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有所调整的。
2013年1月1日前,当事人不服生效判决,是既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之前叫申诉,为了回答方便我统一按现在的说法,称之为申请再审)。2013年1月1日之后,就改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的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这个变化强调了再审以上一级人民法院为主的原则。防止同级人民法院对原判决有维护之心,纠错的力度不大等问题。这是针对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事件大量上升的客观情况作出的调整。但是,上一级人民法院毕竟案多人少,也不能将所以压力都压在上一级法院身上。所以又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请大家注意,这个规定并不排斥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种情况。仍是以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再审案件为主。
实践中的作法往往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该案是自己审理,还是劝道当事人先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及有关材料移送到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所以问题中民事案件一、二审都赢了而且生效了,对方申请再审向二审法院申请,如果符合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条件就是正确的。如果当事人一方为非公民的相关组织,或不符合人数众多的条件的,就应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另,我在回答这个问题时,看了下面的几个答案,有的是不正确的,有的是不完整的,也请大家注意正确、完整理解法律规定。)
民事案件一审二审都赢了而且生效了,对方申请再审,这样是不是不对?
“再审”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一审二审存在问题,就有再审的权利。所以,不存在对不对的问题。
终审胜诉判决生效之后,败诉方要想提起再审,一般是向终审法院递交再审申请。终审法院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自然人,应当由终审法院受理再审。如果一方当事人是法人或两个当事人都是法人,由上一级法院受理再审。
一审胜诉二审败诉,是上诉还是反诉?
你既不能反诉也不能上诉,如果你不服只能依据民诉法规定先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反诉是在一审审理期间针对本诉而提出的反告对方的诉讼,反诉在二审中不能使用,而上诉是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出再审权利,对于你所提问题,案件已经经过一审二审了,中国法律是两审终结制度,经过二审的案件已经说明本案已经终结了,如果你还不服,只能走审判监督程序,及申请再审。你如认为反诉有理由,说明你是被告,你还可以对你所想反诉的事由另行起诉。
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后,你的权利既不是上诉也不是反诉,而是可以向终审判决同级的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向高一级的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请求终审判决的院长利用院长发现启动再审(这种情况实践中几乎不可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事房产纠纷上诉一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事房产纠纷上诉一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