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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啊萍找到了,她的动机真的这么简单?她会承担什么后果?
之前说过,至少应该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三条;《英烈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第二款、第二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该行为至少符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起步,就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一点上,已包括去考虑行为人在作案期间是限制刑事能力人的情况,是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基础上应受的处罚。
如果能证明行为人在作案期间属于完全刑事能力人,则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起步。
个人倾向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起步。因为就算行为人有精神异常,毕竟是间歇性的,在其正常期间亦未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悔改表现,故而五年起步也是有理可讲的。
不管行为人出于什么因素而作案,至少已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故意(间接故意),并符合情节严重要素,符合罪名构成要件,以上这些处罚预测算是告一小结。
但是,行为人的行为还可能关联更深层次的问题。
简单说就是,该行为可能是有组织性的,或者是受组织性影响。
从常理判断,如果以信仰等等为出罪的说辞,就涉及到一个性格问题。实施类似行为的人,通常是不具有独立性人格的,换句话说,有人教唆。之后深挖,挖出来什么,肯定也都会累计在处罚中。这些事,就要看在羁押中的侦查情况了。
总之,个人觉得该行为不是那么单纯,受组织性的概率极高,若得严查严办,会是个什么结果,那就拭目以待了。
关于吴啊萍的作案动机。她供述是要"通过供奉来解压心理焦虑",此举纯属为无稽之谈(注:她自称对南京大屠杀产生严重的心理焦虑)。这是一个解释不通的思想逻辑,此举是在为自己开脱罪责,除非她患有严重精神病,且法律上有规定可以免责的除外,否则,依法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国歌词要记得: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时刻警惕。
外国势力一直在想着分裂我们国家,忠于日本的汉奸,仅仅是冰山一角。因为日本鬼子只是美的狗而已。所以才有毒教材,以文化侵蚀的方式毒害我们的下一代。现在又出现了吴啊萍。
间谍无处不在。必须要严惩不贷。深挖后台。
从南京玄奘寺发现的日本甲级战犯的牌位摆放长达四年之久来看,监管不力是其主要原因,让别有用心的人有了可乘之机。
吴阿萍、玄奘寺主持应该只是马前卒,她们早已做好了暴露后的准备。
她们为什么要摆放战犯的灵位,难道不知道战犯与中国人民有不共戴天的仇恨?正因为如此,她们才铤而走险地带着幕后的指使做出了令人发指的行径。
纵观社会的方方面面,从毒教材事件到大量的日本学校,以及各种辱国言论,内外沆瀣一气无不看出他们的险恶嘴脸。面对当今的中外形势,国人必须警醒,严防内外勾结而毁我长城。
国家的强大,不仅仅是经济和军事的强大,人的因素始终要放在首位,只有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才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
中华民族自新中国成立之日起就没有屈服过任何敌人,这些都是靠着党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过去是,今天依然是。
我们必须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查内奸,各行各业都要严加防范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国家相关部门绝不能让坏人外逃。
从吴阿萍事件不难看出,爱国教育是何等的重要,由于长期受到西方化的影响,许多高学历的人思想偏差到了何等地步,不得不发人深省。她们也许受到别人的利用和收买,也有可能本身就受到了毒害,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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