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兄弟房产纠纷涉及姐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兄弟房产纠纷涉及姐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兄弟姐妹间的一场房产纠纷?
关于兄弟姐妹间的一场房产纠纷。
凭心而论,这房子本应是父母的,如果这房子是早已存在,那当然可以由父母来决定,问题在于是由家中老二利用父母的名义然后走程序才得到这迟来的房子,法理上兄弟姐妹们都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但兄弟姐妹们走法律程序是谁也不想看到的,老二的想法是如果不是由于他的努力,这房子谁也看不到,更别说拿到,过去谁也不出面,现在可好了都来争一份,老二的心态可以理解,但如果这样僵持下去程序上是拿不了房子的,已去世的父母的单位也肯定不会将房子给兄弟姐妹们中的一个人。
现在有人提仪将房子给人缘好又会办事的老三,老三还会给其他的兄弟姐妹每人5,6万,看起来很美,飞来横财,问题是你老三给老二多少呢?也是5,6万吗?这明显是一丝也不承认老二在拿到这房子的过程中所以的辛劳了,所以这是说不过去的,其他兄弟姐妹们签个字就可以得到5万,这谁不高兴啊,但老二肯定不接受。既然拿到房子要40万,若老三要这房,除了给其他兄弟姐妹们各人5万外,再给老二二十万,为什么啊,这房子是老二跑回来的,这功劳不得不承认,其他人签个字就几万到手,不劳而获,可你老三现在除了用40万拿房,再让你拿出3,40万给兄弟姐妹们,你也还攒一百多万啊,不是说市价值200万吗?最后,若老二也要这房,那就照其他人说的给每一个人拿5万,虽说他们是不劳而获,但法理上继承父母的遗产份上大家都是一样的,想独占真的谁也没有这个权利。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等于已经发生民事纠纷了。发生民事纠纷后,只有协商和诉讼这两条路可走。目前的状态是协商已经进入死胡同,剩下的就只有诉讼了。
如果进入诉讼,那就谈不上什么“合理方案”,等待各位继承人的应该是“公平方案”。
在诉讼中,法官对这样的‘’几个继承人诉争一个购房权且相互不让步‘’的民事纠纷,可以采用‘’补偿竞价方式‘’确定购买权的归属:谁的补偿额度高,谁得购买权。
兄妹之间在这个问题上,没比要绝对公平,差不多就行了,毕竟兄妹一场,互相都谦让些什么事都好解决,如果即不讲情理,又不讲法理,那就用法律手段解决。强势的总是让利益最大化,弱势的想公平,合情,合理,合法。
清官难段家务事。您最好的办法就是寻求法律,经过法律判决。我经常看第三调节室节目,整天就是房子纠纷案,现在社会多数就是这个现象,对赡养老人问题都拖拖拉拉,一但涉及财产问题各不相让,你们兄弟挺好的呢?用东北话说:挺够意思。还能给其他兄弟一部分钱,看电视绝大多数都是一点不给,都想各自占有才找律师,您们可以坐一起商量怎么办,然后写协议,商量不成就得找律师,这样公平合理。😊😊这只是愚人小小想法。谢谢您邀请。
谢谢邀请答题,我只能从原则上回答你的题目。严格地讲,双方争执的不是老人的遗产房。而是在老人去世后,老二通过努力,争来的老人沒享受到的利益房。现因此房,兄弟姐妹六人发生了争议。我从公平的角度讲讲吧。六亇人应该都有份。当然老二功劳最大,这应肯定。但老二功劳再大,再努力,毕竟这原是兄弟姐妹六人父母未享受到的福利。可以说该房的实际获得,是老二的运作加上父母原应有的福利,二者缺一不可。所以从公平的角度,大家都有份,老二的努力和成本都要考虑。至于老二应得多少,其他人应得多少,沒有绝对的标准的分配额,还是靠大家坐下来协商,念着父母兄弟姐妹情,互谅互让。不这样做,分房单位也不给签字拿房。当然大家还要尊重分房单位的意见,兄弟姐妹,实在互不让步,当心分房单收回老人未享受的福利,毕竟这是分房单位与老人之间事情,如今老人去世,分房单位只能在老人的后人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方可落实老人原有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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