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后的房产纠纷管辖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离婚后的房产纠纷管辖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4年后可以分房产吗?
离婚四年分房产?这个问题要好好捋一捋!
离婚当时财产分割了么?有没有公证过的离婚协议,或者有没有法院判决书?
如果离婚时没有分割,也没有自愿放弃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比如房产等贵重财产,我认为可以分割。
以上是法理,但是从人情上看,离婚4年,各自都开始了新的生活,对方愿意分割就是情分,不分是本分了。我认为通过人情的软方法比通过法律的硬手段更合适,主动示弱争取,尽量好聚好散,各自重新开始。一旦沾上官司,谁也不会轻松,耗费心力精力,也连累背后的家人。
这个问题提出就不懂法。离婚就是啥也分了。如果你们俩有隐瞒的财产,在离婚时没有分割,离婚后对财产的拥有属性发生了变化,婚后共有变成了离婚后的实际拥有,谁占有就是谁的,法律不再考虑婚姻存续时的财产共有状况!
离婚4年后不能分房产了。夫妻共同的房产在离婚时就由法官给分好了,白纸黑字写得很明白,很详细。甚至家产如电视机冰箱空调机床架棉被都分得十分合理。清单三方各执一份。离婚4年后又想去分房产,那没门。如果结婚时入住一方爸妈的房子,离婚时也是不能分房产的。
离婚判决房子归男方居住,是否就是属于他的?
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我非常认同你的观点。人到中年。准确的来说不是找老婆。应该是找个伴。如果兴趣爱好,不能异曲同工。互相交流顺畅。一定要互相成就。互相欣赏。要有责任感,不能成为负担。否则一个人更轻松。志同道合不是没有。关键自己要是一个。优秀的素材。
离婚十年,当时的离婚协议未涉及房产,现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争房产吗?
谢谢邀请。
这个得看当年的协议是什么具体情况。如果有具体的财产分配又没有提及房子的分配,应该视为默认现状,很难再追索过往。如果完全没有关于财产分配或者有可能并不知情对方隐匿的房产,那就可以申请追索。不过对方去世又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那就比较复杂了。很有可能即使争到了部分房子的财产权但是又拿不到的情况。具体去咨询当地律师吧。
关于你提到的问题,要分情况。如果离婚协议当中未提到的房产,当时不知情或对方刻意隐匿,那么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要求分割。如果离婚时对房产是明知的,但未分割。仍然可以要求分割,但因为超过一年,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法院可能不支持了。而且这个案件又涉及到继承,起诉被告主体只能是死亡一方的法定继承人,案由为分家析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后的房产纠纷管辖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后的房产纠纷管辖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