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一方能强制买卖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一方能强制买卖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起诉离婚的房子只有一套,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吗?
关于夫妻二人仅有一套房子,起诉离婚后,这套房子法院可不可以強制拍卖,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 不可以。
我作为同村村民的公民代理,先后参与了十几个婚姻纠纷的处理,没有一个纠纷是法院强制拍卖房子的。
婚姻纠纷的财产分割比较复杂,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家庭财产等等。
我们农村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这种性质的房子不是商品房,它无法进入房产交易市场,人民法院依法最多只判决或裁定其使用权,而不可判决或裁定其所有权。而裁定房子使用权的前提是,常住户口才能拥有宅基地,所以,有户口才有使用权。
假如是商品房,有房产证,是夫妻共有,法院在分割房产的时候,也要足够考虑需要居住的一方的现实情况,大多在进行房产总值评估分割后,由需要居住的一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另一方的应得部分,一般来说,也不会强制拍卖。
好聚好散,毕竟夫妻一场……
凡眼看法~百姓视角~感恩关注!
合法夫妻,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法院对此如何判?
婚内和婚外是有严格区别的,不能等同。只能作为家庭纠纷看待。尽管男方违背违背女方意志,但作为男方而言,根本不存在犯罪之动机,因为他(她)们过往的性行为本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婚外则不是。
这涉及到婚内强奸的问题。在有些西方国家,是认可存在婚内强奸的,而在我国刑法规定中,一般是不会认可婚内强奸的,当然也有特殊的情况。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性意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与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单从这个概念上而言,只要妻子不同意发生性关系,丈夫强行上了,那么就应该构成强奸罪。但是夫妻关系并不同于一般的男性与女性的关系,无论是从几千年的传统而言,还是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双方都有互相配合发生性关系的义务。正是这个道德义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去了强奸罪的成立。
然而,这并不能完全否认婚内强奸的存在。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也有一些判处婚内强奸的。
最有代表性的案例就是载于《刑事审判参考》【第51号】中的王卫明强奸案。
王卫明与妻子于1993年登记结婚,1996年分居之后,一方起诉离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一直保持分居状态。1997年,王卫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同年10月8日法院判决准予王卫明二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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