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打房产纠纷现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打房产纠纷现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筑工地现场真的有施工方残害监理方的事吗?
我中建老员工见过这种事,那是07年在郑州一个工程中有个监理不仅常吃拿卡要而且绑钢筋与架模回回让人家返工。有次晚上检验还是不合格,下楼时被人一脚踹在后背上从十八层楼滚摔到了十七层…………事后谁也不承认自己干了。他住了半个月的院后老实了,再也不敢鸡蛋里面挑骨头了。
干施工十年,专业监理工程师五年,对于残害只是听说过,都是谣传,接触过那么多人没有一个亲生经历过残害这样的事,但是监理被打,背下黑手还是遇到过的,其实都不是多大事,说不好听的都在装,现在回单位干物资部长了,因为现在都终身制了,不想这么年轻就背着很重的包袱,监理最重要的就是协调关系,有原则,有底线,不能什么钱都敢要,有证的监理太少,不是年轻的就是岁数大的,甲方要控制造价预算,施工方往往都是低价中标,有些事情不是监理能控制的,也不可能完全按照规范要求做,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不涉及安全隐患的,和重大质量隐患的都是得过且过,没有专业知识的监理往往容易起冲突,有能力的根本不会因为这些小事弄翻脸,还有没本事的监理才靠那点灰色收入,和施工单位搞好关系可以承包点小工程,通力合作才是王道。
=^_^=理论上来说你所提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因为施工方都是以赚钱为目的的,而监理方相对来说工资都比较的低,无非就是想捞一点好处而也,再说了,法制社会里哪里有谁敢去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那?
=^_^=至少我从事建筑这么几十年来还真的没有遇到过施工方残害监理方这种情况!无非就是有一些监理人员职业道德低下,处处都在以敲诈施工方的钱财为目的的情况之下才存在着施工方的报复心态而也。
=^_^=我们都知道:监理人员的工资都相对的较低;在实际工作中监理人员都会想方设方的在施工单位多收取一些红包,这也是建筑行业的潜归则;少则三五百,多则是个千儿八百的,一个月也会给上个三五回的那也算是正常。
=^_^=如果有一些监理人员的心太黑的话,比如说在施工单位稍微有一点儿问题的前提下就会开口要价个三五千,有时甚至是狮子大张口要价上万的话,那么施工单位就有可能要开始准备报复了;其实这种情况也很正常的,因为都在赚钱的情况下,施工单位的付出肯定相对于监理单位要多得多,风险也相对的较大!但是作为施工单位也会很懂得分寸的行事,找机会给予适当的教育肯定正常(比如说:有时施工方也会和监理方动点口角言语而也,大不了吵一顿、骂一回就算了;最终监理方自然也就会收敛了......);至于说到的残害之类的话题,那还真的是有点儿过份了哦!
我就是从监理员一路走来的,最清楚监理和施工的事了,关于施工方故意残害监理的事例的确有的。
这情况一般发生在新监理人员身上,还有一种是发生在太负责任的监理人员身上。
对于三年以上的老监理,已经吃透了中国监理现状的监理工程师,是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的。
大家都知道我们现在的监理制度,是变质的、变味的,已经不能真正在执行FIDIC条款了。很多事要学会变通。
按我当监理的经验,想当好一个监理,首先你要爱学习,先要懂施工技术,看到问题能灵活地变通,或借力。
对于业主要学会应付,对于施工方要会学应对。在国内做监理,你一定要变成一个“变形金刚”,千万不能完全按条条框框来监理,更不能在现场对民工说话。
为避免冲突,你一定要学会事先预防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醒他们。不要生米做成熟饭了,你说返工,包工头没钱赚不让民工打你打哪个去?
我的意思你明白了吗?
关于监理有什么事,请关注我,我均可告诉你。
坦白说做工程的没有几个屁股是干净的。施工,甲方,监理,包括设计,审计,质监和安监,哪个是善茬?!感觉甲方是出钱的,最牛逼轰轰!其实谁还没个弱点?都是在一起混饭吃的,互相拆台的话谁都没好下场。甲方,质监和安监干的勾当不比监理和施工单位光彩多少!施工单位去甲方那告监理的状,基本上都是没办事能力的。有能力的监理可以把现场管事的甲方代表赶走,毕竟甲方代表也是打工的。有能力的监理甲方是不敢动他的,因为监理掌握甲方的小辫子不要太多!只是没必要搞到撕破脸皮。只是你说的那个施工方素质差,和监理弄崩了有什么好处?把事情弄崩了是最大的失败,更是无能的表现。至于说残害监理感觉有点夸张。那得多大的仇恨?!双方动手动脚是可能的。无论是施工单位打监理或者是监理打甲方都可能发生,但是弄到重大伤亡的还是很少,也没必要,都是打工的而已。
我08前干的是建筑,对此有不少的心得,监理挨打,看过多次,讲真,一般的施工方还真不怎么鸟监理的,被打的监理,也心太大了!别地不知,就我处而言,偷工可能有,但减料?也是弱智的施工方才会!监理,现场管理。挨打只是因太作!钢筋水泥如今这么便宜,反而人工贵上天!返工一下,能抵多少水泥钢筋?怕的,质捡而已!
许敏的房产官司,进行到哪一步了?有没有知道的?
许敏的房产官司,大结局可能拿到50万的真金白银;这是在双方协商解决的前提下可以拿到。
由于该房产权登记人是姚策一个人,故此房产权为姚策所有;態磊是姚策妻子,有继承产权的权利。法律保护产权登记人的所有权利。
该房是以姚策名下申请房贷购买的。许敏和家人出资帮忙付了首付房款,以及帮忙还了房子月贷款。这是资金上的赠与,或者说是借贷款吧。
许敏和家人从来都沒有得到过该房的产权;而况姚策得到的产权,并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违法的行为,因此法律上无法撒销其产权登记人姓名权。
看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就是:许敏是谁了?经过百度后得知了这件事情后,对于许敏的房产官司进行到哪一步来说,小编只能说:许敏的房产官司,大结局可能拿到50万的真金白银;这是在双方协商解决的前提下可以拿到的。
由于该房产权登记人是姚策一个人,故此房产权为姚策所有;態磊是姚策的妻子,有继承产权的权利。法律保护产权登记人的所有权利。
该房是以姚策名下申请房贷购买的。许敏和家人出资帮忙付了首付房款,以及帮忙还了房子的贷款。这是资金上的赠与,或者说是借贷款吧。
许敏和家人从来都沒有得到过该房的产权;而姚策得到的产权,并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违法的行为,因此法律上无法撤销其产权登记人姓名权。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据说熊磊斥资20万请来了新律师,更是颠覆了人们的三观 。他直接否认了许敏提供的购房合同、发票、装修票据、许姥姥的手写证明、以及许敏夫妇代替偿还房贷的 每一项铁证,甚至提出“这套房属于许敏赠送给姚策的,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行为一旦产生,就很难撤回,目前姚策走了,房子就属于法定继承人熊磊和儿子,还有姚策的亲生父母杜新枝和郭希宽,也就是说,房子跟许敏一家没有关系了。
许敏为别人养了28年孩子,付出了自己的所有心血,最后孩子不是自己的。
古人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人生真正的幸福应该是有付出才能心安理得地去拿回报。
房子归还许敏这是必须的。
许敏现在的重心是先打好与杜新枝的官司,是追求真相,而不是房产。房产官司要打,也要等到前面的官司结束后。
如果前面的官司打赢了,事实证明确实是错抱,是人为的。那么,后面的官司不用打,也就扭转过来了,熊磊就必须支付许敏相关款项。即便经济实力不够,也要想方设法支付。这是她自己找的,也是她咎由自取。因为,她作为姚策的妻子,许敏更对其有恩,更不应当选边站。
如果前面的官司不能赢,许敏也会获得一定的物质补偿。因此,对房子问题,除非她感到心累,不想再打官司,否则,还会通过司法手段进行维权。
这段时间以来,熊磊变得沉默了,相反,此前一直低调和沉默的姚威(郭威),反而声音变大了,我们猜测,可能官司变得微妙了,对杜新枝越来越不利了。在这样的情况下,熊磊可能预感到情况不妙,开始沉默了。果真如此,一定是很多人希望看到的结果。
对许敏和杜新枝,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都有很多支持者。而对熊磊,则是讨厌者无数,鲜有支持者。
两家人为了一米五的宅基地纠纷,闹的动手翻脸,你怎么看待这个事?
这件事在农村经常碰到,两家邻居为建房,争执中间边界闹得脸红脖子粗。有人会说,有什么可闹的,拿出各自的宅基地证,一丈量不就万事大吉了。还真不是这么简单的事。你想啊,人人都安份守纪,都按证据说活,还会发生矛盾吗?
农村宅基地,以前管理是不太严格的。村里给丈量好以后,总有人自觉或不自觉的向外扩展一点。两家邻居,中间边界是动不了的。可是,外边是路,有人就多占了。问题往往就出在这儿了。两家矛盾出来后,按宅基地证上的尺寸丈量,也只能从外向里丈量。两家都量够,中间就多出来了。这多出来的,正是讲不清道不明的所在。
也许会说,两家都多出来的,扣掉归公。可扣掉也只能扣外边,中间边界仍然分不清。这个问题还是要协商解决。有时一家盖佩房,也仅仅是差在几公分上。只有将中间边界确定了,才能向外各自丈量。
这个集体土地使用证实际上就是宅基地证,我国申请宅基地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外村的虽然在本村买了房子,但没有户口,他无权使用和转让宅基地,因此他也不能办这个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依然有评判的依据
如今社会,应该对这个问题最为敏感了。
因为,地,就代表这钱啊。
有了地,你才有钱啊。况且国家收购地这么贵,肯定值钱的对不对。
这也是我们人,对于,图底,金钱的一种糜烂行为。
六尺巷的由来,相信大家都应该听过吧。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还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多么事实的一首"六尺巷"诗。
这也成为,我们中华民族谦让的一种本质。
【回答】两家人为了一米五的宅基地闹纠纷动手翻脸,这在以前的农村,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以闹出人命也是有的。那时农村有的地方很穷,耕地少,而人们的收入又主要来自土地。所以特别在乎,每到耕地的时候,田间地头总会有发生争地的现象。延伸到村里,每每有动土建房,就有宅基地之争。轻则面红耳赤,恶语相向。重则大动干戈,发生流血事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土地不再是唯一的生活门路。地界之争少了,宅基地之争也少了。生活矛盾也还是存在。我上班的单位旁边,有一户人家翻盖房子。建房的负责人就到我们单位,跟每个上班人表示歉意,说打扰了抱歉之类的话。我们都说没事儿,盖房子又不是天天盖,盖好了不就没事儿了吗?再说你是在你自家盖房子,又没盖到别人的地盘,没关系的。他非常感动,感激。说我们想得开,要是在农村,可真不是这么容易的事儿。这是一群想得开的,不想麻烦事儿的主儿。下面说的是想不开的,不怕麻烦事儿的故事。
张家和李家是邻居,要一起盖房子。如果关山——两家只隔一道墙,每户就可以只出半道墙的费用。因为谈不拢,各盖各的墙。大家商议着房屋的尺寸,希望外观上统一,美观。李家表面上答应着,盖房时进度总是落在人家的后边,完了偏要比人家的房子向前伸出一截子。让人家心里别扭。再要撵齐时,多花了好大一笔费用。你说好邻居是这样的吗?
历史上有著名的六尺巷的故事。清朝康熙年间大学士张英,接到一封家信,内容是希望张英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和权力,疏通关系帮助打赢官司。张英的桐城老家与吴家府邸之间有空地,供交通使用。后吴家建房要占用,张家不同意。双方打官司。张英回复了一首打油诗:
千里捎书只为墙,
让他三尺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犹在,
不见当年秦始皇。
家人读信后,觉得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主动让出了三尺。吴家见状,非常感动,也让出了三尺。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六尺巷。两家的礼让之举,张家的豁达大度传为美谈。
- 六尺巷的故事,为我们做出了寻常百姓人家解决土地争端问题的范例。
-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六尺巷的故事告诉世人,大度做人,克己处事。
- 学会互相忍让,不要过度计较,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一步天宽地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打房产纠纷现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打房产纠纷现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