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法律赔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法律赔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拆迁后,有哪些补偿费呢?标准是怎样计算的呢?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全国是不统一的,由于我们国家地大物博,每个地方的经济情况是不一样的,房屋价值不同,所以房屋拆迁的标准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爱土拆迁律师团为您从农村房屋和国有土地房屋(城市)分别为您进行解答。
一、农村房屋补偿
由于各地的房价差异很大,因此,农村房屋拆迁也没有一个全国性的通行标准。从全国层面,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比如确保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的原则。具体到每个地方,我们可以结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三种不同方式来认识补偿标准。
1、第一种方式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这种情形下,拆迁方免费提供宅基地并办理相关手续,所补偿的现金足以让被拆迁人在新的宅基地上建造原有面积大小的房屋即算合理。
2、第二种方式提供安置房安置,在这种安置方式下,在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区位相当的前提下,一平方被拆迁房屋至少可以置换一平米安置房即算合理。
3、第三种方式是货币补偿。在这种补偿方式下,补偿给被拆迁人的现金,足以让当事人在就近区域购买相同面积的商品房即算合理。您这里拆迁,标准是不是合理,可以参考以上原则进行判定。
二、国有土地房屋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房屋拆迁后,有哪些补偿费呢?标准是怎样计算的呢?
房屋拆迁,情况比较复杂,比如房屋在国有土地上的,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棚户区的房屋,城中村的房屋等等,怎样补偿标准都不一样,而却各个地区实行的标准更是各有不同。下面我们只介绍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都有什么补偿。
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有: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
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有:
(一)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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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征地的补偿费分为两种。其一,征用农村耕地的补偿费。它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附着物的补偿费。其二,征地的土地补偿费。这一般是被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计算公式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的具体标准由区县部门以上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新农村建设宅基地是否有补偿?一看你们和村里签了协议没,有协议,按照协议办;二看你们当地政府是否出台相关政策没有,宅基地是免费提供还是按照建筑面积给与补贴。目前我国宅基地人均是300平方米,还存在散、乱、空的现象。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相关《通知》,为地方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政策依据。有媒体报道称,根据通知,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的,不予确权登记。关于城镇居民的宅基地不予发证问题,国家目前有明确规定,城市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这是有严格要求的。按照法律和登记规则,城市居民是拿不到合法的产权。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否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宅基地属于公有财产,其产权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可建立房子。当宅基地要拆迁的时候,涉及到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给在宅基地上的居住人。村民建立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所以房屋补偿属于村民私人。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另外的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重分配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方式有哪些?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置换补偿,二是货币补偿。1、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地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2、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
您好,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近些年,农村集体集体土地拆迁项目越来越多,老百姓最关心的是自己的拆迁安置补偿有哪些?
是否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政策有两大“要素”:
一、拆迁的对象。农业户口,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认定。
二、拆迁的主体。宅基地,房屋及附属物。
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基本上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了。
究竟拿什么面积的安置房和多少补偿款呢?
以南京江宁拆迁的相关政策作为解读:家庭人口关系到认定面积的多少,男的达到22周岁,女的达到20周岁可以自然分户,达不到分户年龄的计入家庭人口。
1、一人户,120平方米安置。
2、二人户,180平方米安置。
3、三人及以上户,人均80平方米。
房屋被拆,如何求偿财产损失?
房屋被拆,如何求偿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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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财产损失,重要的是要保留对自身有利的证据,能够证明你损失了什么,到时候要求赔偿时才会有依据,不然对方很可能会不认账,损失等不到补偿就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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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邀请,
计算财产损失的关键因强拆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一般起诉强拆并要求赔偿均属于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最大的特点就是行政机关就其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尤其是在行政行为存在重大违法的情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以及《行政诉讼法》新司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损失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征收部门无法举证,则应当按照当事人主张的损失数额予以赔偿。
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您是在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后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吗?那么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下达之前,您有跟征收方协商过补偿问题吗。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房屋征收活动中,您还未签补偿方案,房屋就被强拆。
根据我的经验和过去接手过的案例给你一些建议。对于拆迁,要明确合理的求偿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那么,具体能得到什么补偿,首要取决于你房子的产权性质。虽然各地的补偿条件会根据当地的发展情况有当地的标准,但是国家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赔偿都有大的法律框架,是有法可依的。
如果你的房子有正当手续,比如大红本大产权房那毫无争议一般都没什么问题就是走法律程序你也会得到应得的赔偿。
如果你什么手续都没有那一般会认定违建,这一般都没有赔偿的。
如果你的房子有些手续但是又不完整,没有正式的大红本,比如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比如物权法是2000年以后才有的所谓的大产权也是后来才有的概念,那么当年没有这样法律要求的时候被批准盖的房子就违法吗?显然不是。这,就是历史遗留问题,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和拆迁的负责单位一般是基层政府,沟通谈判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这个条件没有固定的规定,可以参照当地的先例。
另外,只要你有手续,确定不是违建,只要你没同意没在拆迁协议签字,政府是无权强拆的。所以,你可以在对方要求拆迁时,表明自己的求偿诉求,你觉得能接受再签字。
如果房子已经被拆,那么是有难度的,走法律途径。首先,有产权手续的房子不担心还是会得到正常补偿。其次,有手续但不全的,最多能从对方在拆迁程序上是否违法进行起诉,寻求行政复议进行赔偿,但是这样需要谈判沟通费时费力而且房子已不在相对被动没有太多回旋的空间,对你产权的界定和赔偿的多少显然都是不利的,不接受对方的条件都难。
可能会有困难,需要反复多次的沟通反映,但是你要先有信心,问题才会多个积极解决的机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法律赔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法律赔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