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分割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分割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内经济纠纷,房产比例分割份额,法院如何处理?
首先,要跟你声明一点,你对象,现在是妻子的该笔债务如果是其个人的婚前债务,与你无关。如果该笔债务是婚姻存续期间内形成的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如果你否认,可以向法院辩称你不知情,系你妻子的个人债务。具体结果看法院判决。只有判决是你妻子个人债务还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才能进一步分析对这套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会怎么处理。
其次,查封房产不意味一定会拍卖,这只是原告的一种诉讼手段,你可以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同时,做个夸张点的假设,你的房产价值千万,债务只有十万,法院一般不会拍卖,会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可以冻结被告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等。
1,既然是婚内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登记份额一般都是五五开,为何还有份额是90与10的分配?
2,个人债务是婚前所欠的还是婚后所欠的?所欠的债务是否能被法律判定为个人债务,?
3,这套房被拍卖的几率有点儿大!具体还得看法院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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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只写女方一人名字,将来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你好,你父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女方名下,通常可以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对夫妻的赠与行为,其属于共同财产,没有特殊情况可以要求平均分割。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支付另一方补偿款。
谢谢邀请,我有一个堂妹在房产做经纪人,我咨询过她,如果售房协议和贷款都是你签的,不能直接在房产证上写她的名,要赠与或买卖的话,按揭房得银行才同意。
如果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在法律上房是她的,但是你可以要求补偿。
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
在离婚时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以合理补偿。
如果是为了规避限购,在买房的时候你们可以签个协议,约定房是共同财产。
若双方无明确约定或女方不认可该房屋属你所有的,那么该房屋将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以后若发生离婚房产纠纷,你父母支付的首付只能作为债权要求女方归还。
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女的死抱住首付是赠予,那么这个房子就会被这个势利邪恶的女人霸占,法律也拿她没有办法,谁让男方家人太贱呢?我建议推行夫妻财产各自管理制度,本来是为了避免离婚财产纠纷,降低离婚对身心造成的伤害。预防慢性病发生。但是多数女人反对我,不少男人为反感我。吃一堑长一智吧!
婚前父母出资以你妻子名字购买的房产,在法律上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姻法现在着重保护婚前财产),在产权上属于你前妻。办理贷款后您夫妻两人共同还款您妻子名下的房产并不能决定你也拥有此房产的产权。因此离婚后如果发生财产纠纷,拿回房产产权可能性是很小的。如果离婚最好协商离婚,如果起诉离婚,那么你要做好几点准备。
(一)保存您父母给与首付转账记录,并备注用途。
(二)每月你转账到您妻子银行卡的还款流水要保存。
(三)如果结婚几个月就离婚,那么可以起诉女方,以诈骗名义,骗婚(有胜诉的例子)
(四)可以到公证处公证。证明此房产是有南方父母资助购买。
信任是婚姻的基准,刚结婚不要总往坏处相,未雨绸缪没有错,但更要惺惺相惜。在婚姻中多经营,多包容。等有了孩子,婚姻会更加稳定,生活也会更加美好。即使有一天两人分开,也会和平分手,不会撕破脸皮。
最后祝您生活愉快,新婚快乐!
这个问题,一定要分情况来对待。
男方父母付了首付,说明,该房子有男方的一部分份额,而且是男方婚前财产。如果离婚就一定要把该部分还给男方。
第二,因为房子是首付买的。婚后,就会存在还房贷的问题。
因为双方已经结婚,那么还房贷就是双方共同债务。如果离婚时,房贷已经全部还清。举个例子,买房时,房子40万,男方婚前付首付20万,婚后,两人一共把剩下的20万还完,那么男方等于婚后付10万,女方婚后付10万,加上婚前20万,男方付30万,占房子份额的75%.女方占25%
如果婚后房贷没有还完,那么,就按已经还完的部分来分割房子。
你看,从头到位,我没有说过一句房子应该给谁。其实,到离婚的时候,房子给谁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房子的份额问题,算清份额后,两人可以协商,房子给谁,一方拿房,就把相应的份额给另一方就可以了。双方都想要房,可以,竞价拍卖,谁出钱多,就给谁。双方都不想要房,也可以,双方先卖房,卖完后,各自拿各自的份额,走人。
如果认为我回答的对,请多多讨论,多多点赞,多多关注我,谢谢
这非常现实,不仅是两个家庭担心的问题,也是社会常见问题。现今男多女少,结婚要求车子房子越来越多,这种男方出首付只写女方名字的,不是很和谐,一但离婚房子该如何分配?
1.女方提出只加她名字,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既然选择结婚,最好把双方名字都写上,毕竟日后还贷款是两个人还的。可见女方家庭还是对男方有点不放心。认真考虑清楚结婚问题,再考虑以后房子财产分配问题。
2.考虑清楚结婚后,可先满足女方要求,先婚结。但婚前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也就是说婚前买的房子归购女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但婚后一起还房贷,难道离婚就没有男方的份了吗?同样婚姻法解释到,应考虑另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比如买的时候房子100万,等还完房贷房子升值到200万,期间男方还了50万,理论上男方保存好还款证据,可以要求100万补偿。如房贷还没还完离婚,未还完部分还是由女方承担,期间男方有还房贷部分,依据比例由女方补偿(可参考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比如房子80万,贷款50万,男方还款20万,还有30万没还完,现房价160万,可以要求女方补偿40万,剩下30万由女方还款。
既然想着结婚,一家人长长久久,建议友好协商,结婚3年后房产证加上男方名字,毕竟家庭远比房子重要,祝你幸福,找个好老婆!
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想离婚,该如何分割房产?
谢邀。
提问的应该女方。那么现在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了,你想分割房产,虽然房产证上是2个人的名字,但是可能你这名字是后加的。或者房子是对方婚前财产。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就不会提这个问题了。
现在对于题主来说想分割房产恐怕有难度。由于你没有提供具体房产的信息,只就份额未划分提了句,所以我的回答只是站在猜测的立场上了,如果不对,那也没办法。
假设1;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于婚前全款购买,你在房产证的名字是婚后加的,只要男方父母能够提供买房的资金是他们所出的银行证明,男方再补签一个借条,那么女方离婚就不能分割房产。(这在北京的法院有过判决案例,有银行资金证明就行。借条后补都没有关系)。
假设2;男方婚前独自全款购房,婚后加名,虽未划分具体份额,一般来说视同男方赠予你一半面积,离婚可分割这房产一半面积对应的利益。一般都是双方协议不成去法院的,但是在法院实际判决此类离婚案件中女方分割的房产占比都是小部分(也有判决一家一半的)。原因就是现在的房价居高不下,房产价值突出。并且女方在加名成为房产共有人不久就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未免有瓜田李下嫌疑。这时就看男女双方哪个请的律师厉害了。
以上都是猜测。难免有错误。希望题主就具体事宜说清楚,我们回答问题时也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帮你提供解决参考方案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分割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分割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