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继女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继女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方父母付的房子首付,儿子儿媳还贷,如果父母不在了他们的女儿有权继承吗?
如果是公婆给儿子买婚房付的首付,儿子儿媳婚后还房贷,房产证是儿子或者是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字,那么,首付款属于赠与,公婆的女儿应该没有继承权。
如果房产证是公婆的名字,公婆付的首付,那么女儿应该有继承权,具体份额具体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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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这个问题的关键,其实是对该房屋的归属进行分析。如果房屋是男方父母的,且父母没有留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其继承人,即其女儿是可以要求继承分割的。如果房屋并非男方父母的,那么其女儿则无权继承。
如您所述,该房屋属于男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男方父母出资的首付款在双方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仅可能会被视为债务或者是赠与,与房屋产权没有关系。因此男方父母对于房屋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其继承人无法继承。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这个问题要分几种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房产证写着谁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名字,那么做女儿的有权利对父母所付的首付部分价值进行继承。应该以房产价值扣除儿子和儿媳还贷的部分所占的价值为基数(因为房产很可能已增值),按各个继承人所占有遗产的份额来计算各自可继承的金额。
如果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或儿子、儿媳共有,那又要区分不同情况了。
情况一:父母当初付首付时,是作为借给儿子的钱,且有借条等相关证明,那即便父母过世,该房子首付部分应作为遗产,各继承人有权利按份额进行继承;
情况二:如果父母出首付的时候,已经说明是对儿子的赠与,或者虽未说明是赠予,但也没有签订借据等借款行为,都应该在事实上认定为是父母对儿子的一种赠与行为,应当属于受赠儿子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该笔首付款项价值就不能作为父母遗产进行分配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也欢迎大家关注讨论。
如果父母付首付时房子的名字是:儿子或儿子、儿媳的,那儿子、儿媳放心还房贷,没人能分走你们的房。如果当初写了公婆或他们一人的名字,那样的话,公婆的其它儿女,父母都有份额。除非公婆另留有遗嘱给你们。
继承法不一定,定的周全,让好多人钻了空子……。按常理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父母过世后如果没有写遗嘱,女儿是不能分房产的,更不了说父母的父母,如果老人想给女儿遗产他们回写遗嘱的,再说老人和儿子,儿媳妇一块生活,老人去世后房子只有儿子继承也合情合理……正因为有了继承法,老人去世后,给儿子代来了许多官司…第一继承人都来,父亲的父母,母亲的父母,女儿,分房另过的儿子……按我们农村几千年的习俗,继承人就是儿子,就是和他们在一起生活的儿子。有给几个儿子分家产的,有给几个女儿分家产的吗?按常理老人不写遗嘱,女儿就不能分房产,但法律给了女儿分家产的权力。不过在我们这里父母去世后,女儿闹分家产的还没有出现过。如果按继承法,一个人去世后,活着的人有打不完的官司。但望农村老人在世时,最好写好遗嘱,不了给子女留下官司。
谢谢邀请,现在都计较到争按揭房子首付款的份上了吗?亲情何在?现如今在脑子里光想钱的人,还有点亲情意识吗?又是财产公证,又是怎么分财产,一天脑子都是钱钱钱,为了钱多少人父子,兄弟,姊妹,反目成仇,就不能重视点亲情吗?老话讲的好,争着不够让着有余,我对我们双方老人的财产都没惦记过,也没得过老人的财产,而且给小叔子盖房老人还让我们掏钱帮助的,孝顺老人比兄弟还多出钱,我们自己虽然条件也不是很好,两头兄弟能帮的也是尽力相帮,知不知足感不感恩是他们的事,我们自己问心无愧,光看老人的财产了,养老怎么不争?要是都争着养老孝顺多好,那老人就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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