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属于案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属于案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筑工地现场真的有施工方残害监理方的事吗?
有呀,听我们同事说,有个监理工程师总时不时的让施工单位请客和唱歌,而且总刁难施工单位,有次施工单位陪这个监理工程师去唱歌然后点了小姐,然后施工单位偷偷报了警,最后监理工程师不仅被单位开除而且还弄了个党内警告处分,还被拘留了几天。那么大年纪了,还这样。我觉得作为监理人员要一身正气,洁身自好,偶尔和施工单位喝喝小酒,唱唱歌也不是完全禁止,毕竟这个社会需要沟通交际。但千万要有度,不要太丢失原则。做监理才能游刃有余。
我们这边听说一个事,是不是谣传我也没法甄别,大家就当听故事。山西通往日照刚修了一条铁路,是国家重点工程,全国一次性建设里程最长的重载铁路,名字叫瓦日铁路。据说我们这个地方,有一个监理被浇筑进了铁路桥墩里面了,还传说抓了很多人。现在铁路通车了,也就没了下文
我毕业后做了两年的施工员,觉得监理真的好神气又舒服什么都懂。然后我就开始做监理了,一做十几年,总监我干了十年,我做过的工程甲方和施工单位监理处的都是朋友,项目上没有出过任何安全和重大质量事故,我们也吃吃喝喝的,虽然工资低,只要施工单位请我一次,我会找个理由请他们一次。逢年过节给我的我从来不要,后来有好多施工老板发财开发或有项目了,都安排我们公司去做,而我是总监。我老婆就是一甲方总负责人的女儿,我觉得只要用心去做一件事,不去占别人便宜,赚自己的辛苦钱就行了,监理被施工单位打的,被甲方赶走的多了,这与个人素质有关,而不能诋毁监理这行业。在学习的时候一个公司的总监被邀请来给我们上课,他讲到他为了原则被施工单位人员打了,我们下面听课的都笑了。人与人之间都没有矛盾没有冲突,有了冲突用一种方式给解决掉,只是看你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了。
我就是从监理员一路走来的,最清楚监理和施工的事了,关于施工方故意残害监理的事例的确有的。
这情况一般发生在新监理人员身上,还有一种是发生在太负责任的监理人员身上。
对于三年以上的老监理,已经吃透了中国监理现状的监理工程师,是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的。
大家都知道我们现在的监理制度,是变质的、变味的,已经不能真正在执行FIDIC条款了。很多事要学会变通。
按我当监理的经验,想当好一个监理,首先你要爱学习,先要懂施工技术,看到问题能灵活地变通,或借力。
对于业主要学会应付,对于施工方要会学应对。在国内做监理,你一定要变成一个“变形金刚”,千万不能完全按条条框框来监理,更不能在现场对民工说话。
为避免冲突,你一定要学会事先预防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醒他们。不要生米做成熟饭了,你说返工,包工头没钱赚不让民工打你打哪个去?
我的意思你明白了吗?
关于监理有什么事,请关注我,我均可告诉你。
干施工十年,专业监理工程师五年,对于残害只是听说过,都是谣传,接触过那么多人没有一个亲生经历过残害这样的事,但是监理被打,背下黑手还是遇到过的,其实都不是多大事,说不好听的都在装,现在回单位干物资部长了,因为现在都终身制了,不想这么年轻就背着很重的包袱,监理最重要的就是协调关系,有原则,有底线,不能什么钱都敢要,有证的监理太少,不是年轻的就是岁数大的,甲方要控制造价预算,施工方往往都是低价中标,有些事情不是监理能控制的,也不可能完全按照规范要求做,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不涉及安全隐患的,和重大质量隐患的都是得过且过,没有专业知识的监理往往容易起冲突,有能力的根本不会因为这些小事弄翻脸,还有没本事的监理才靠那点灰色收入,和施工单位搞好关系可以承包点小工程,通力合作才是王道。
坦白说做工程的没有几个屁股是干净的。施工,甲方,监理,包括设计,审计,质监和安监,哪个是善茬?!感觉甲方是出钱的,最牛逼轰轰!其实谁还没个弱点?都是在一起混饭吃的,互相拆台的话谁都没好下场。甲方,质监和安监干的勾当不比监理和施工单位光彩多少!施工单位去甲方那告监理的状,基本上都是没办事能力的。有能力的监理可以把现场管事的甲方代表赶走,毕竟甲方代表也是打工的。有能力的监理甲方是不敢动他的,因为监理掌握甲方的小辫子不要太多!只是没必要搞到撕破脸皮。只是你说的那个施工方素质差,和监理弄崩了有什么好处?把事情弄崩了是最大的失败,更是无能的表现。至于说残害监理感觉有点夸张。那得多大的仇恨?!双方动手动脚是可能的。无论是施工单位打监理或者是监理打甲方都可能发生,但是弄到重大伤亡的还是很少,也没必要,都是打工的而已。
通过中介公司买房后,房屋产权出现纠纷,中介公司是否对买方负有赔偿责任?
房产中介公司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提供的是居间服务。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屋权属属于房屋买卖的重要事项,房产中介作为专业机构,需要谨慎核实卖方是否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有权处分以及通过官方渠道核查房屋有无产权纠纷。如果房产中介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买方利益受损,房产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房产中介已经尽到谨慎核实义务,相关责任系卖方导致,则应由卖方承担责任,房产中介不承担责任。
如果房产中介公司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对房屋产权无纠纷作出了承诺和保证,则房产中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我和大家说几句,
第一,如果是因为房地产经纪公司没有进行产权调查,导致房屋的权属有纷争,以至购房人所购买的房产不能交易这种情形,造成购房人损失的,即房地产经纪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提问者所说的权属纠纷,权属纠纷的话,这上面界定比较模糊。如果出售的房屋产权人有多个权利人的,在签订合同或者收取定金的时候,没有所有人到场签字,造成不能最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者不能去办理过户的情形,这个房地产经纪公司也有相应的责任。
第三,房地产经纪公司属于居间行为的中介公司,因此许多卖房人和买房人都有一定的认知错误,以为有发生纠纷时,一定要找房地产经纪公司来解决,实际上买卖双方真正发生纠纷,需要找的是以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依据,然后向人民法院进行请求调解或者起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属于案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属于案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