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房产纠纷处理规定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离婚房产纠纷处理规定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时房子判给了女方,没有过户。现在前夫犯经济罪判刑,法院冻结了该房屋,怎么办?
怎么办?
依我之见一一
积极配合法院的刑事措施及判决生效后的执行行为呗。为什么你们的离婚时分给女方的房子现在被法院冻结要配合刑事措施和执行行为呢?
一,你“前夫经济犯罪”与该房产的关系问题。既然是你与前夫在离婚时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检察院或监察委员会在查处为什么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加以冻结,并且在法院以你前夫构成了经济犯罪(贪污罪或受贿罪)继续冻结,并有可能拍卖后以犯罪赃物之名上缴国库呢?
依我之见:极有可能你所分得的房产是你与前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前夫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之便采取弄虚作假丶假报冒领等手段侵吞公款财物,或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之刑法禁止的犯罪行为,而你所分得的该离婚房产恰恰就是你前夫在你们夫妻共同存续期间的上述“经济犯罪”所得之赃物,所以,作为你前夫因职务犯罪所得之犯罪脏物的该房产,依法办案的检察院丶监委丶法院是有权查封扣押丶冻结,直至最后拍卖所得款项全部上缴国库的。
二,为什么作为你与前夫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该房产,在离婚时你分割的房产,为什么司法机关有权采取上述刑事强制措施呢?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合法财产归夫妻二人共有。前提是夫妻所得到的“合法财产”,才能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因“前夫经济犯罪”所得到的该房产,当然是违法犯罪所得,依法肯定不能成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不能在离婚时非法处置。而且,你前夫的经济犯罪一旦东窗事发,该房产依法是必然被办案机关查封丶冻结的,直至没收上缴国库的。
三,现在女方怎么办?
1,积极配合办案机关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因该房产的经济损失导致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损失,可以在前夫经济犯罪刑事判决生效后,女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来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离婚时房子判给了女方,没有过户。现在前夫因经济犯罪被判刑,法院冻结了该房屋,怎么办?
这种情况必须经过查实这个房子购买资金来源情况才能确定。假如是夫妻两人离婚有目的,就是为了转移财产,并且使妻子免除民事责任,该房产应该查封。再就是因丈夫是经济犯罪,会牵扯到经济诈骗一类,假如购买该房产的资金属于犯罪所得,法院也应该查封该房产。只有没有以上情况下,法院把房产查封了,可以向法院提出查封异议,要求法院解封该房产。(案件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问题出的有点蹊跷,犯经济罪判刑为什么查封房屋?或许是没收财产?或者是执行罚金?或者是刑事附带民事返还财产?
如果是没收财产或者执行罚金,则不能提出执行异议,得申诉说明情况。
如果是民事执行,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不管怎么说,是法院查封的就可以找法院。
民事执行走执行异议的程序,可以这样:
他妻子可以案外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认为房子归自己所有,法院查封错误。法院将对执行异议审查。异议成立的,解除查封。异议不成立的,将裁定驳回。异议人尚有复议的权利。
在离婚时法院已经将房屋判给他妻子,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管是否一个法院处理的,都必须承认。虽然没有变更所有权人登记,但是经法院判决书确认,且他妻子已经实际占有,房屋所有权归他妻子是无疑义的。
法院审查后,执行异议成立,会解除查封。
通过此事,遇到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还是立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为好,免得日后生麻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房产纠纷处理规定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房产纠纷处理规定最新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