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律师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律师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二手房买卖卖家违约怎么发律师函?
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很多见,房屋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就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卖方不交房,买方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双方还未过户,卖方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这时通常需要通过律师,发律师函催告,如果卖方依旧坚持不交房,买方再起诉要求其交房。
3、卖家不签收定金
通常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有定金的数额,然而通常买家在将定金交给中介后,转交给卖家,卖家这时却不签收。不签收定金的话,卖家就构不成违约的条件,因为定金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说要按卖家的签收数额来进行计算的,如果卖家不签收定金,买家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也是徒劳的。
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卖方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卖方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5、卖方直接毁约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成本过低,那么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卖方完全有理由在支付低额的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后,就直接不再将房产进行出售,使买方遭受损失,这时买方只能在签订合同之前就针对此情况提出让卖方赔偿较多的违约金等条约。
暖气不热没交取暖费被下律师函,怎么办?
您好。
根据您的问题,可以很直观的说明您已与供热企业签订了供热合同,且供热企业已向您家提供了热源。
按照合同约定,供热企业已履行了义务。但您未能按规定要求缴纳足额暖气费用,供热企业是有权按照合同约束向法院提请诉讼的。
如果您要维权,主张供热温度不达标,应当提供合法证据证明。如果是您自行测量的温度记录、提交的因暖气不热而冻生病的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都难以被法院采纳。
像供热企业的维修记录,您都可以留些资料作为证据。
没有办法。你只能选择补交取暖费,或等待被起诉后去法院应诉。
因为你和热力公司签订了供暖协议,暖气费都是供暖前交的,暖气不热的时候,你需要及时和热力公司联系,找他们来检查、修理。这个时候热力公司来人首先会量你的室温,如果室温不达标的话会有记录,并让你签字。热力公司一般会规定连续三次检测室温不达标的话,退当年暖气费。
从以上的表述可以看出,你没有提前交暖气费,首先你是违约,被下律师函催缴合法合理,下一步热力公司也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你认为暖气没有达到标准室温,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说暖气不热的时候有请热力公司过来检修留下的相关单据,可以跟热力公司谈判,或者在被热力公司起诉后带着相关证据应诉。
在冬季供暖期间,很多用户都会遇到室温不达标这种情况,要及时申请热力公司检修,因为很可能是管道堵塞等硬件设备出问题,不报修,热力公司根本就不知道。当然,热力公司规定的室温标准很低,一般是不低于16°,16°就算达标了,可是冬天室温16°还很冷,所以引起很多用户的不满,热力公司也应该尽量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律师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律师函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