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呼和浩特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呼和浩特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呼和浩特某些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出售地上的车位,这样合法吗?不合法该怎么办?
所谓规划车位实为产权车位,《物权法》称为专有部分,这种车位业主可通过依法转让或租售等方式获得。但是小区内凡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均为业主共同所有(包括结合住宅主体所建设的地下防空层在内)物业无权自行订价出租(受业主委员会委托除外)。
这个问题建议题主上网搜索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好好先看看,小区道路、绿地、空地包括所谓的地面规划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未经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授权是不可以收费的也无权收费更何况是出售。怎么办?以我所在小区为例,开发商把我边上绿地变更为16个月租车位处分给部分业主,本人是鸟都不鸟的我的车只要有空位我就停放进去,这是业主报110说我的车停放在他的车位要我移车我也鸟都不鸟他,小区保安不开道杆我就报110,110到场保安也立即开杆并被警告,现在我的车停放在那些车位上再也没有人同我扯皮了。这是我牛逼吗?非也,只是我比业主们更知道相关法律法规,更知道如何坚决的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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