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协议书怎么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夫妻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贷还未还清,这种情况房子该如何过户?需要进行公证吗?
首先,夫妻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
其次,存在房贷的情况,无法办理过户。
关于该问题,具体理由是:
一、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该条款合法有效,在法律上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约定既确定了房屋的归属,又要求没有房子的一方有配合过户的义务。
如果纯粹从法律上来看,毫无疑问,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起诉到法院,即便对方不去房管局配合签字,法院也能够给房产登记部门发协助执行书,届时无需对方到场签字就能完成过户变更手续。
二、但是,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除了法律问题,还会涉及到其他的问题。如还有房贷没有还清。那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法院判决了过户,也无法执行,或者称之为无法完成过户手续。原因在于,过户手续还需要遵循房屋登记部门的规定手续以及银行借款协议等约定,
因此,日常生活中,如果未还清银行贷款,无论是银行还是房屋登记部门,是不能进行变更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的。
如果法院判定和民政局协议离婚,房屋归一方所有。得房一方在房贷未付清时,是兀能过户的。要向银行一次性或多次还清才可过户,在还清银行贷款,可持有领行证明和判定书或协议书,就可以过户了。
贷款没还清的情况下,房子不能过户,在大部分城市和地区,也不能公证。
只能在离婚协议里,或者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里写清楚,这房子归谁所有。
然后等到贷款还清了,可以过户的时候,立刻去过户。
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拿着离婚协议,提起一个单方面的确权之诉,等法院下了确权判决之后,拿着判决书去房管局,要求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夫妻离婚以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贷未还清,这种房子该如何过户?需要公证吗?下面我来告诉你具体的过户流程。
如果夫妻离婚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房子归属的依据就是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如果夫妻离婚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房子归属的依据就是生效但是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但是由于涉案的房子的房贷还没还清,因此你很难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因为实践中,房贷只要没还完,银行都对房子享有抵押权,你只有取得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的书面同意才可以进行过户。否则的话房管部门不会给你办理过户,因为有可能侵害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的利益。
那你怎么才完成过户呢?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出具书面同意的证明的,这种情况下要想完成过户,你就只能先想办法一次性把钱银行的贷款还完。当你把银行的贷款结清以后,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就不存在了,抵押权也就不存在了。因此,你就可以要求银行去注销抵押权登记,注销以后你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相关的财产分割会在协议里面写清楚。对于该房子的分割问题,债权债务如何分配的问题等等都会约定清楚。就这个房子可以做如下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房贷未还的由女方承担,女方补偿男方现金多少。
该离婚协议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而且会盖上婚姻登记机关的印章,拿着这个协议及离婚证等资料可以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即可,无需公证。
如果是判决离婚,一般在离婚的同时会要求法院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诉讼的情况出判决书。该判决书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进行分割。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及相关资料也可以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无需公证。
希望能帮到您。欢迎关注@海空律师,您的支持是我动力。
1、夫妻离婚以后,会有”离婚协议“,这个”离婚协议“是要在民政部门留存一份的,民政部门会盖章在上边。离婚协议上边就会有对这套房产的归属;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上会有对这套房产的归属;
2、这套房产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主贷人A,但这套房产判给B了;贷款不结清,是没有办法过户的,不但银行不同意,不动产登记中心也不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只要正常还款,银行才不会管房子归谁了;
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主贷人A,恰好这套房产判给A,事情就好办很多了;B只要拿好离婚证,这个就是免责声明,如果A无力偿还房贷,再去找B的时候,拿离婚证给银行看就好了;
3、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就需要减名字,贷款不结清,不管减哪个人的名字,银行都不愿意;有些人就觉得不能理解了,法院明明是已经判了呀,银行能大过法院吗?根本就不存在大小的比较关系,法院可以规范民事关系,而银行也要开门做生意的。比较理智的做法是,拿钱把贷款结清了,银行解押了,随便你们去不动产局怎么折腾;
商品房问题去哪投诉?
(一)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法律依据】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关于购房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建议您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进行解决:
(1)协商解决。协商就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
(2)调解解决。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4)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不知道其他的地方是不是这样,在武汉的话
商品房问题可以找以下几个部门:
1,商品房买卖纠纷可以向房管局里的开发科反映,
2,商品房质量纠纷可以向建设局里面的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3,商品房的合同纠纷或者涉及到的虚假宣传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当然,所有的问题最好还是先和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下来再向相关的政府监督部门反映,反映效果不好的话,还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
作为普通的一名消费者,购房本来就是人生中比较重要的事情,如果遇到商品房问题确实是比较揪心的。
如果您遇到的是商品房质量问题,可以按以下步骤执行。
【1】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去找开发商,如果问题不大,先礼后兵,大家可以坐下协商,好好沟通。毕竟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沟通。开发商跟购房者签订合同,有着直接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生产商和销售商,要对商品房质量承担质量责任。开发商要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向合同约定责任单位索赔。
【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方案不满意,购房者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购房者可以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房屋进行质量问题鉴定,其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赔偿依据。
【3】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建议起诉开发商。
以上的建议希望能帮到您。
预祝您早日解决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协议书怎么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