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孙女被起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孙女被起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奶奶的房产证被她的外孙过户了,该怎么办?
呵呵,不可能是强行过户吧。现在老年人房产过户,都需要亲自在场,如果只有奶奶一人,也需要有老人的儿女在场。
至于怎么办,估计也没办法。如果和老人外孙之间有赡养协议,还好有回旋,如果没有,只是简单过户。那什么办法也没有。
从法理上讲,按之前答友的回答,孙子孙女去起诉,要求分割房产,应该会胜诉。
从情理上讲,儿子已经过逝,儿媳妇孙子孙女应该对奶奶并没有尽到多少赡养责任,绝大多数都是老人家的女儿一家在承担。自此,房产过户给女儿,女儿再赠与自己的孩子,并没有多大的过错。
看自己吧,要不要撕破脸皮去打官司了。
老人住女儿家,你们干什么去了,老人不是一般都和儿子住吗?现在看到房子又想起来有奶奶了。看来你们一家人品都不怎么样啊!
房产已经过户还想拿回来,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你能证明房产有你的份额,最多折价给你。如果不能证明房产有你的份,那你就干瞪眼吧!
像你们这样的不孝子孙还有脸争房产,你们就不觉得丢人吗?
法海一粟现根据题目所限定的事实,为题主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并为题主提供解决方案如下。
1、基本事实的梳理。奶奶有一儿一女;儿子有妻子和一儿(孙子)一女(孙女)。儿子先于奶奶去世,一年后奶奶去世。奶奶名下有一套房产(假定该房产为奶奶一人所有);奶奶没有立遗嘱。目前,奶奶名下的房子已经过户至外孙名下。
2、本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奶奶的遗产。鉴于上述基本事实,奶奶的房产由下列继承人继承:
(1)女儿,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孙子和孙女,他们是代位继承,因为他们的父亲先于奶奶去世。
综上,奶奶的房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女儿继承一半的房产,孙子和孙女继承另一半的房产。
3、孙子和孙女应当起诉。鉴于外孙已经将奶奶名下的房产过户至外孙名下,外孙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孙子和孙女的继承权。因此,孙子和孙女应当分别提起两个诉讼:
(1)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涉案房产过户行为无效。因为,该房产过户至外孙名下缺乏法律依据。房产登记部门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均存在违法的地方。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就本案而言,显然,外孙在申请过户登记时,不可能提供奶奶的遗嘱,或者全体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协议。即便提供也是伪造的。
(2)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依法继承奶奶的房产。这是继承纠纷。孙子和孙女为原告,奶奶的女儿为被告;可以将外孙列为第三人,以便查明案件事实。
4、如果题主所述属实,本案孙子和孙女的诉讼应当胜诉。鉴于继承案件相对复杂,建议题主聘请律师代理。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如果是奶奶自己的房产,她生前就可以把自己房子赠予或卖给他人。如果是爷爷奶奶的房产,奶奶一个人也无法过户。如果是奶奶去世了别人直接过户的,那不对。儿子去世,孙子孙女代位继承,其他继承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是如何办理继承手续的?继承要么是公证处办理,要么是法院办理。就算是房管部门不需要法律文书他也得把继承人都叫到场吧?也许没过户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孙女被起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孙女被起诉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