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宝安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深圳宝安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深圳买小产权房有政府出的历史遗留回执单,这种类型的房子可以买吗?
我是在深圳住了有20多个年头的,也在18年前自己建了自建房,后来称为小产权房,5年前又和朋友一起买了另外一处的小产权房,也是这个地方已经有开发商看上了,现在每年的中秋,过年这个开发商都有上门来拜访还有收礼物,他们的意愿是可以给我们自由选择赔偿,可以换商品房相同大小的,也可以赔钱,所以本人感觉小产权房也是一样的,可以买
关键存在以下情况: 1、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的房屋,未激纳土地岀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发。 2、小产权房所在的土地尚未改制为国家所有,其性质仍为集体所有。 3、小产权房不能贷款。 大家选择购买小产权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小产权相比大产权房来说价格更加便宜,这在房地产价格疯涨的今天对于大家来说最大的诱惑。但是小产权之所以便宜就是因为其在产权有致命缺陷。小产权房是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其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所谓的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颁发的,这种产权无法过户,存在很大风险。
不建议买,所谓小产权,是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如果将来遇到土地征收、拆迁,补偿都是和村里谈,如果你不是村里人,其实和租房住没区别,补偿也只能和村里去谈。对个人没保障。
深圳分小产权房,如果目前经济预算有限制。想要买的话能够选择村委统建房的,尽量选这个。这个有一定保障
我有一个亲戚在石岩,他说街道办工作的人。七八年前买了村委统建房,去年村委已经谈赔偿了。说可以赔一套同面积大小的。
另外一个亲戚在龙华十几年前买了村委统建房,现在可以可以上户口。
反正有风险自己拿捏 ……
肯定可以买,只是你买时要确定房东没有一房多卖,也没有拿这个房去借钱,保证没有债务纠纷就行了,找一家律师事务所做一个见证,房东全家人都给你签名,所有钱款你要转帐给房东本人名下银行卡上,不能给现金和转帐房东指定他人帐户!同时要办好手续后立刻交房给你!
商品房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引发的纠纷如何处理?
依照我国民法的相关原则。开发商应当是拥有自主定价权的。从宏观上看,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经济以及物价的稳定,会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地区政府也会根据本地的房价调控的原则发布一些规章制度,以市场房价处在可控范围内。
政府从大局考虑,防止房价过高影响民生,主要采取行政手段进行管控,例如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开发商可能面临责令限期整改,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消其开发企业资质、限制其参加土地购置、金融信贷等活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等风险。
各地区允许实际商品房销售价格可以在备案价格的基础上有一定的涨落,超过这个范畴就要承担相应的只能行政责任。
但是在具体的交易中,目前所出台的相关规定大多不属于强制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因此,即便房屋购买合同中的实际价格高于备案价格,也无法导致合同无效。直白的说,价格高了你可以买也可以不买。除非发生了房屋质量严重问题、房屋建设不合规等具体与房屋本身相关重大问题。
意思自治。在民事领域,意思自治、诚实守信二原则称为“帝王原则”。适用该原则只有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时,始得更改之。具体到本问,备案价仅是行政管理的需要,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效力强制性规定,因此,应依合同确定价认定价格。
非常感谢悟空邀请!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一.开发商的流程不严谨,导致价格出现“乌龙”。
有时楼盘一次开盘就是几百成千套房源,制价人员在制定这么多房源时难免会犯迷糊。制价人员由于赶进度或过度自信,不回头检查,走流程时也没人复核就签字了,最终就形成销售价高于备案价的“乌龙”事件了。
二.开发商有意突破备案价“红线”。
这种一般是出现在“牛市”疯抢房的时期。当地政府为了抑制房价的上涨速度,划出各区域相对应的备案价“红线”。高于红线的楼盘不颁发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即使售价高于备案价也有大批客户抢着买。在利益的驱动下,销售价高于备案价就这样产生了。
如果属第一种乌龙的情况,客户很容易找到证据去投诉开发商,比如说对公示的备案价和销售价,认购书或合同的价格进行拍照等;但如开发商是有意突破备案价销售的,客户就很难抓“把柄”了。
开发商会以客户“自愿”的手法进行提价,比如说:“客户另加钱,委托开发商进行装修升级”;或“住宅捆绑车位销售,原价20万车位卖到80万”等等。
目前楼市已降温,客户只看不买甚至连看都不看了,各个楼盘都在手忙脚乱地降价,尤其是在政府高压管控状态下,应该没有楼盘还敢故意以高于备案价的价格销售了,可见属“乌龙”事件的概率会更大些,如协商不成,拿起电话投诉吧。
你说的应该是商品房的销售价格高于物价局备案的价格对吧?我们市是这样的,房产销售的价格以整幢楼的所有价格代数和为0,如果高于物价局的备案价格的话,那么,就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开发商的每个价格,你很难完全掌握,现在还要求商品房价格进房产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怎么处理
1比较法:拿一套 周围刚出售较高的房价比较。
2将一些国家的政策与计划,未来周围环境的变化。
3房子的价值优点,独一无二,房子的地处,周围环境:交通便、社区管理物业。房屋的朝向,也可以讲点风水方面的知识,增强说服力,提升房子的价值所在。
4可以说现在一手房已卖断货了,处于断档期,供应不求的市场规律,绝定你房子的价值,一手房事二手房的方向标,一手房都涨价,二手房也肯定跟着涨价。
5现在政策的优惠到期,房价当然上涨了,土地资源紧缺,低价越怕越高,现在的价格已经很合理了。
补充:
6、小不分让价,如果以口答应了,别人还会认为不是底价,坚定态度,引用夸张手法
我国《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会导致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合同并当然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5条规定:“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稳定。人民法院应当很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很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目前我国关于商品房价格调控,政府指导定价的各类通知,意见,未形成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一般情形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为合法有效。但是购房者可以前往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开发商违反相关价格备案规定。
感谢邀请!
一般房地产在销售房屋时,必须要到当地房管局做房价报价,也就是所谓的备案价,当然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价格不能高于备案价,当然也不能违背备案价,低价销售。那么购房者如果遇到高于备案价的,作为购房者应怎么办?
1、可到当地房管局监管部门,汇报情况,房管局监管部门会根据你所反应的情况,实地查看销售价格,如确实存在,房管局会根据当地政策对开发商作出相应处罚。
2、开发商有权利对销售价格作出半年调整备案价的权利,根据当地市场、环境因素影响作出适当调整。
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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