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被买家起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被买家起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的房子在一年前卖了,今年买家反过来把我告了,叫我缴纳房屋维修金,怎么回应这件事?
这基本上不可能,我做房产十多年,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可以说绝对不会,为什么?
我们可以捋一下,以前是买房付首付的时候就要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现在是交房之后办理产证前要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费用,如果没有交的话根本不可能办下来房产证的呀!所以,已此论证应该不是公共维修基金的问题
你可以找买家问清楚是什么情况,然后去房产局问问,咨询下,再说,都卖了一年多了,如果有问题,当时过户的时候就会出现了,所以,不管是什么问题,你还是问清楚买家比较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专业的问题让专业的我回答吧!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说你房子已经过户新买家,买家今年反过来帮您告了叫您回应缴纳房屋维修金,建议可以这样回应。
首先,要讲清一件事,缴纳维修基金只会发生在新楼盘(一手房)上发生的,就算房屋过户给新买家,维修基金也是要过户给新买家的。
针对您的问题,首先确保你有没有缴纳维修基金,这个可以在当地房产部门维修基金部查询,一般打上身份证地址就可以查询到有没有缴纳。这个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的确在某些年代有维修基金有不交的先例如,例如我当地,在2003年9月1日的所有不动产权证不用补缴房屋维修基金,之后统一要补缴。
针对您的问题,建议先看看当初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都列明各项个税由那位负责,如果在合同列为过户产生所有一切费用由买家负责,这样您就不用负责。如果没有的话,在合约上,你原业主有义务配合新业主办理一切关于房屋的相关手续,也就是说你原业主没有履行好你的相关责任,这样房屋维修基金你就有义务去补缴完,并过户到新买家。
建议原业主和新买家好好坐下来沟通,没有什么沟通不了的,心平气和才能解决问题,毕竟各位都是为生活奔跑的勇士呢!
希望这答案能帮到您!
正常情况下,在房屋过户的时候,关于维修金的问题就应该解决了,现在房子卖出去了,受让方才把你告了让你缴纳房屋维修金,这个是非常不合理的。
1、什么是房屋维修金?
所谓房屋维修金就是专项用于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基金,这个费用很多地方都是从2010年之后开始收的,在2010年之前基本都没有。
2、哪些房屋需要交纳维修金?
对于商品房来说,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候,都是必须缴纳房屋维修金的,如果没有缴纳房屋维修金就没法正常办理房产证,所以对于新建商品房来说,基本上不存在房屋维修金拖欠的情况。
当然除了商品房之外,目前很多城市还有一些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这些政策类房产有一定的限售年限,通常情况下5年之内是不能买卖的,所以在5年时间之内没有房产证,这时候他们就没有缴纳房屋维修金,但这些政策性用房在过了限售期之后进行交易就必须补交房屋维修金。
另外对于那些老旧房子来说,比如2010年之前所建的房子,很多都没有房屋维修金,而目前这些房子本身的房龄是比较大的,到了一定的年限之后,他们有可能需要维修,这时候业主就需要缴纳维修金。
3、房屋维修金怎么收费?
目前不同地方收取维修金的费用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按照房子实际建筑面积收取,每平米大概在50块钱到200块钱不等,具体要看不同的地区。
另外对于不同的楼层房屋维维修金也是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高层维修金会比低层维修金高,比如目前深圳房屋维修金的收费标准,大概是每平米100块钱到200元不等(其中多层住宅每平米100元,高层全现浇结构每平米150元,高层框剪结构每平米200元)。而很多小地方每平米估计也就50块钱左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被买家起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被买家起诉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