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申请查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申请查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子被法院查封,可以怎么解封?
房子被法院查封,具体查封的原因必须了解清楚,知道原因以后再来想办法解封。下面简单论述一下可能的原因和解封办法。
第一,诉讼阶段的保全查封。说明有人起诉你,怕你转移财产,所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提前保全查封你的房子。这种情况下你积极参加诉讼就是了,法院会向你依法送达开庭通知传票和起诉书副本。从起诉书副本就可以看出到底是什么纠纷。你可以根据起诉书副本内容,收集相关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写好答辩状,开庭时候向法庭提交就是了。如果不是很懂的话,也可以聘请律师去做这些事情。如果拿到判决书以后,是判决你赢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解封你已经查封的房产,如果因为错误查封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原告赔偿。如果判决你输了,你可以按照判决书去履行,履行完毕以后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封。如果不履行,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转到第二点要说的执行阶段的查封了。
第二,执行阶段的查封。在执行阶段的查封,如果想解封的,无非三个办法。第一个办法,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然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第二个办法,你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这个就要看你自己去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了。第三个办法,提供其他担保物或者人保给法院,并且申请执行人同意替换的。
另外,房产的查封期限最长是三年,如果过了三年人民法院没有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房产会解除查封。这种情况可能性比较小。在查封阶段,记住只是限制你进行房产交易,正常居住暂时不会受到影响。只有人民法院后续准备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时,可能会将涉案房屋腾空。作为被执行人,如果你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你应当积极主动地到法院协商如何解决问题。如果一旦拍卖,被人买走的话,你可能会面临无家可归的境遇,但是法院一般会给你五到八年的租金,让你暂时过渡一下,保障你基本的住房需求。
法院查封,一般有可能是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阶段,或是强制执行阶段。
第一,如果认为法院查封措施有错误,那可以提出异议。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后,法院依法应当进行审查。当事人的异议获得支持,法院自然就应当依法解封。这个在《民事诉讼法》《最高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均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原告或申请执行人同意。我们法院查封房产的目的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如果作为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同意解除对被告或被执行人的查封措施,那法院自然也没有理由继续查封。所以原告或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也可以予以解封。
第三,提供相应的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这个担保我们原则上是要求财产价值要与被查封的基本相同,或者与诉争金额或保全金额相当。有的法院甚至要求性质上也要差不多。例如法院查封房产,你拿个车子去担保,可能就不行了。
房子被法院查封,是可以解封的。不同的诉讼阶段,解封的方式也不相同。
什么是查封?所谓查封,顾名思义就是对物品贴上封条,不允许再使用,是法律规定的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而对其财产权利在一定时间内做出限制的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的规定,人民法院查封不动产(包括房屋)时,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在以前法院查封房屋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张贴封条的现象。
但近些年,查封房屋却很少再张贴封条了,原因有三:其一是封条张贴后很容易掉落,法院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一直守着封条,所以干脆不贴了;其二是上述文件中也明确了被查封财产如继续使用对价值无重大影响时,可以允许继续使用,具体到房子,就是可以正常的居住、使用;其三是房屋属于不动产,其产权的转移需要通过登记过户来实现,目前绝大多数法院在查封房屋时,仅仅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查封的法律文书,即可阻止该房屋产权的转移,实现查封的目的。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查封房屋的期限是三年,到期后可以续封。
关于房屋解除查封的办法,有以下三种:
一、当房屋被法院张贴了封条,不能使用时,可以与法院工作人员沟通,在承诺不损害房屋价值的情况下,请求允许继续使用房屋,或者可以通过想法院提出复议(诉讼中)或者执行异议(执行阶段)的方式来争取恢复房屋的正常使用,揭除封条。
二、当纠纷的案件尚处于诉讼阶段(含审判和执行)时,可以解封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需要经过申请查封人的同意(此种方法通常行不通);其二是向法院提供担保,此时不需要经过申请人的同意,法院就必须解除对房屋的查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而担保的方式有多种,可以用自有财产,也可以找有保全担保业务的保险公司,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购买保函的方式,来向法院提供担保。
三、案件已经履行完毕,或者对方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而对方迟迟不申请法院解除对房屋的查封,此时作为房屋的权利人,可以自行向法院提出申请。由于双方的债权债务已经完结,再查封已经没有必要,法院经审查后,会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要搞清楚是基于什么原因被查封,法院应当给房主送达裁定书,对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如果是执行程序中的裁定查封,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对执行异议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是诉讼保全被查封,还是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1.如果是因诉讼保全被查封,要等到案件办结后视情况处理。可能被抵债予以拍卖,案件胜诉(可能性较小)由法院裁定解封。2.如果是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被查封,(1)被查封房产可能会被拍卖或变卖,履行法院生效裁判。(2).可以与债权人签订分期还款等协议,进行执行和解,由法院解封。
房子被法院查封,可以怎么解封?
人民法院查封当事人(被告)的房产有三种形式;
首先,当事人(原告)申请“诉前保全”。原告在起诉前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主要意义是保证胜诉后的执行,防止被告转移财产。“诉前保全”时,原告应当提供同等财产的担保并在十五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将解除“查封”,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原告承担。
其次,原告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的担保。
另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胜诉的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而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
人民法院查封的房产怎样才能解封呢?
其一,被执行人兑现了《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后,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对被执行人房产的解封。
其二,被执行人或“案外人“可以证实人民法院所查封的房产并非被执行人所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房产的查封。所造成的“损失”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其三,申请执行人同意对被执行人所查封的房产予以解封。
房产查封是什么意思?
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既是财产保全的一种措施,也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之一。查封通常出现在两个阶段:
第一个是诉讼阶段。包括诉讼前和诉讼中,分别叫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法院判决可以顺利执行。在诉讼阶段的查封,一般须由一方诉讼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并提供财产担保,法院才会查封;特殊情况下,法院会依职权主动查封。
第二个是执行阶段,此阶段的查封,是法院执行部门在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下,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是执行措施之一。被执行人在法院采取查封措施以后,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执行的,那么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拍卖已查封的财产。
哪些房产会发生被查封的状况?
债务人内部不统一,或其实是某债务的担保人,引起债权人对回款担心,从而查封房屋
性格问题,债务人与债权人对抗,拖延还款,无视法律,造成债权人查封房屋
房产查封,一般是指诉讼过程中法院通过司法途径将被告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被查封后的房屋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的手续,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
房产查封有2种情况:
1、司法查封。(司法类查封有纠纷等)
2、行政查封。(比如有违章搭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申请查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申请查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