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堵门违法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堵门违法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没车位但一定要进地下车库,物业不给进,就堵门。这种行为违法吗?
就地下车位(人防工程)的归属权问题,本人曾亲自咨询过国土资源局物业股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领导。答复是:没有明确归属权的附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可以出租,弥补物业服务费用。所以现在物业公司曲解《物业管理条例》前半句话"代为管理、可出租",但回避租费归属权,从中牟利!
地下车库的公摊是地下车位的所有者共同分摊的,与地上房产的业主无关。不要妖魔化物业,物业是由全体业主共同授权委托其管理公共区域的,物业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物业管理是要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个别业主以损害别的业主的合法权益的所谓权力是站不住脚的! 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大家都是平等的关系! 不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
有一项罪名好像叫作“危害公共秩序罪”,不管是什么原因,堵塞车库出入口的行为都是不对的,有什么事完全可以寻找物业解决,而不能影响大家的正常通行,万一刚好遇到谁家有急事呢?比如突发疾病急需救护车通行、火灾急需消防车通行等等!这背后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千万不可为一己之私而罔顾他人性命……
我们小区刚开始收费的时候,也有人不愿交费,堵塞在小区车库出入口,后来被急着出去办事又出不去的邻居骂的无地自容,还被派出所民警传唤,最后还是不能免费进入车库,实在是得不偿失……如果遇到回家回不去还好一点,可以暂时停远一点,等堵门的车开走了,再把车开回去。可是被堵里面出不去的时候,真是忍不住的想发火,有一次急着出去办事,就被堵在了地下车库,还是和后边被堵的其它邻居一起发了火,堵车的车主才过来动了车的!
如果刚好堵在消防通道的话,就更让人无语了,小区的消防通道出口,经常都有车横七竖八的胡乱停在那里,完全不顾上面牌子上写的“消防通道、严禁占用”的警告语!现在物业用栏杆拦了一下,现在好多了……
真心希望能有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比如人们可以拍照举报的平台,进行相应的措施,杜绝这些胡乱停车的现象,最重要的是不要以罚款收钱为目的,而是真正合理的规划停车区域,政府投入多层停车场,降低停车费等等……任重而道远的一项工作啊!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首先,小区人防工程配套是法律强制规定必有的。其次,小区人防工程地下部分土地出让金是减免的,同一块土地的地上面积缴纳土地出让金。第三,小区人防工程不在业主公摊面积内,如何使用、如何转让使用权和经营权,与全体业主无关,个别案例中被判归业主共有的情况,是开发商脑子进水了,没约定或者公摊系数作假等特殊情况。第四,非战时,使用权或者经营权归投资人,也就是开发商和购买人防车位仓库使用权的业主。第五,战时或者法律规定的特殊时期,政府有权根据需要,临时征用,这期间使用权归政府或政府指定使用人。解除后,使用权和经营权仍然归原投资人。第六,物业对小区人防车位管理和出租,是接受投资人(开发商和购买使用权业主)的委托,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第七,购买人防工程使用权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八,自己不买,天天惦记占别人便宜的行为违法,心里想法也是非常不道德!第九,不懂装懂的看个判例,就大喊归全体业主的更不道德!第十,本人说这些内容,或可能也有偏颇,请明白人斧正,如有误导,也请谅解!
你这都是P话呢,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只要有地方停车,管你是买的车位还是偷的呢,想停就停呗,警察就这件事做得很合适,都是劳动人民,凭啥你停就是天经地义,别人停就是寻衅滋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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