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乌鲁木齐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乌鲁木齐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乌鲁木齐市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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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买卖安置房有何风险?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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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乌鲁木齐城市的发展,房价越来越高,安置房以其自身的价位和地段购房者青睐。比如城北新区的北大路安置房就是乌鲁木齐重点工程。安置房购房者有人为了居住舒适度,还有人购买安置房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上学更方便。究竟乌鲁木齐安置房能否买卖?买安置房需能否过户?下面我详细的介绍一下。
首先在乌鲁木齐居住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和过户的,但注意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①安置房买卖后,只要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目前的政策对安置房没有过户限制,因为安置房属于拆迁补偿范畴的房屋而不是福利房。
②集体土地一般都属于单位性质的,这种土地上的房产一般产权都是单位的。不能自由交易就是说没有完全产权,肯定没有产权证。如果有产权证,一样可以自由交易。只要是产权房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产权人可自由处置。
(乌鲁木齐北大路安置房)
在乌鲁木齐买安置房过户费包括哪些? 安置房的过户费缴纳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需买方按照交易总额的3%缴纳,首次或二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可以优惠按1%缴纳,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的普通住宅可以优惠按1.5%缴纳,二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的普通住宅,可优惠按2%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5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增值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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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乌鲁木齐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乌鲁木齐房产纠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